“被欺凌不是你的错,寻求帮助是勇敢的表现。”6月4日上午,由湖北省洪湖市关工委、洪湖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法治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走进洪湖市职业学校,洪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林以《法护成长 青春向阳》为题,为全校17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防欺凌法治课。

宣讲中,胡晓林局长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身边的案例”“严重后果”“如何应对”四个板块,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系统讲解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五种形式,并以三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胡局长强调,刑事责任年龄底线已下调,年龄绝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活动现场,全体学生集体宣读了《杜绝校园欺凌宣誓词》。
据悉,今年以来,洪湖市司法局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专项行动,已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深入全市35所中小学,开展防欺凌、网络安全等主题宣讲35余场,覆盖师生12265人次,着力构建“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格局。(刘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