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凌晨路上没交警”……新疆轮台县一男子醉架上路当场被查

“以为凌晨路上没交警”……新疆轮台县一男子醉架上路当场被查

“本以为凌晨路上没有执勤警察,喝点酒开车不会被发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阳霞镇矿区洗煤厂某员工被查处后懊悔不已。6月3日,轮台县公安局阳霞镇派出所联合交通管理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力筑牢了辖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日0时42分许,阳霞镇派出所民警辅警在阳霞镇哈尔墩村博斯坦路镇卫生院周边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甘A356**的小型轿车行驶状态异常,车辆行驶过程中忽快忽慢、走走停停,形迹十分诡异。

凭借执勤经验,巡逻民警辅警立即察觉该车存在违法嫌疑,随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行驶,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开展停车检查。经核查,驾驶人陈某系阳霞镇矿区洗煤厂工地员工,当晚休息期间与朋友聚餐饮酒,酒后心存侥幸,自认凌晨时段路面警力稀少,不会被查处,便贸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料行驶至该路段时被巡逻民警辅警当场查获。

随后,民警辅警联系辖区交通执勤点民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100毫升150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交通管理大队对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并处2000元罚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务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最终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厚斌斌 王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