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候鸟北归。在生态文明的宏伟乐章中,候鸟的迁徙是大自然最壮丽的诗篇之一。其中,白鹤——这一在地球上存续了数千万年的“活化石”,以其优雅的身姿和漫长的迁徙旅程,诉说着生命的坚韧与奇迹。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极度濒危的物种,白鹤的命运,不仅是生态平衡的晴雨表,更映照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明高度。

为全方位守护白鹤迁徙生命通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候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日,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吉林省白城铁路运输法院、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白鹤重要栖息地全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以跨域司法协作,为白鹤种群栖息繁衍筑牢法治屏障。

白鹤迁徙保护工作具有鲜明的跨区域性、流动性和复杂性,传统属地管理模式存在壁垒局限,难以凝聚全域保护合力。此次签约单位覆盖白鹤核心停歇地、越冬地等关键生存区域,精准对接候鸟保护现实难题,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协同举措,补齐生态保护短板。
协议搭建一体化立案服务与管辖协作机制,可实现跨域立案、远程调解、案件快速移转,提升生态司法保护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建立审判执行协同、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模式,聚焦案件审理中的证据认定、生态损害赔偿核算、量刑裁量等核心难点,通过会商研讨、梳理共性问题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协议深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受损的白鹤栖息地,联动多方力量,跨区域组织被告履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候鸟食源地修复”等义务,并邀请专家、社会组织评估修复效果,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实质性改善,让司法裁判不仅惩罚犯罪,更修复环境。同时法院将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公安、检察、民间保护组织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开展巡护、救助、监测活动,形成“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发布白皮书等形式,向社会传递“捕鸟必受严惩,护鸟人皆参与”的信号。针对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完善栖息地规划、生态补偿、社区共管等长效制度。
法治护航,白鹤归乡。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落地,是践行生态法治精神、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未来,各协议单位将以此次框架协议签署为契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精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让司法协作机制的合力转化为白鹤种群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谱写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