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收到关于采用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的书面告知,请在《告知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近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集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5起案件的庭审记录全程由高清录音录像设备替代, 正式迈入纯“数字影像”时代。

“快”不代表省略程序,“简”不代表简化权利。立案后,书记员就已通过送达《通知书》提前书面告知了被告人庭审数字化的相关事宜。庭审开始前,被告人在充分了解后签署《告知确认书》,庭审才正式开始。开庭后,法官在核实身份后宣布:“本案采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全程同步记录。”这一“事前书面告知+当场签字确认+当庭明确宣布”的严谨闭环,确保了每一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与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让数字化改革在阳光下运行,消除当事人对新型庭审模式的疑虑。
依托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庭审发言实时转化为文字并显示在大屏,高清录像全程同步记录每一个细节。闭庭后,当事人再次对庭审录像的完整性予以签字确认。

省去了传统模式下书记员的“听打”过程以及庭后“逐字核对、逐页签字”的繁琐环节,5起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审理节奏明显加快。法官当庭宣判,整个流程紧凑流畅。
从“书记员速录”到“全流程仅录音录像”,改变的不仅是记录方式,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在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为法官和书记员“减负”,为审判质效“加分”。此次集中数字化审理不仅是效率提升,更是深化轻罪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简案快办、繁简分流”,将司法资源精准投放。
下一步,丰满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在保障诉讼权利、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