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法护千年古树 绿润大美宣城

安徽宣城:法护千年古树 绿润大美宣城

在2026年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宣城市下辖各基层人民法院聚焦古树名木保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专业化审判、多元化修复、精细化治理、常态化普法为抓手,织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网,用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脉与生态绿韵。

宣城现有古树名木3570株,其中一级古树102株、名木4株,银杏、南方红豆杉、青檀、银缕梅等珍稀古树遍布城乡,是皖南生态与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宣城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依托《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构建系统完备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体系,推动生态司法保护走深走实。

在专业化审判方面,织密古树保护“法治防护网”

守护古树名木,专业司法是核心支撑。宣城法院打破传统分案壁垒,构建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将涉古树名木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实现“一案到底、全程保护”。建强专业审判队伍,全市两级法院组建专职环资审判团队,配备28名员额法官、11名法官助理,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骨干力量专职办理涉古树案件,推动审判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惩危害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在汪某某危害古树案中,被告人砍伐117年树龄的一级古银杏,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64272元。审理中精准核算损害价值,纠正评估偏差,确保罚当其责,以严厉司法震慑违法、彰显法治底线。同步推行司法禁止令,对违规行为及时叫停,拉起古树保护“司法高压线”。

在多元化修复方面,激活生态再生“绿色密码”

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宣城法院创新构建“原地补植+异地补种+碳汇认购”三维生态修复模式,让受损生态“可修复、能再生”。率先探索林业碳汇司法认购机制,审理全省首例碳汇认购案,判令破坏生态行为人认购碳汇以实现替代性修复,突破原地、异地修复局限。旌德法院联合多部门成立全省首个“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将碳汇认购融入古树保护,助力“双碳”战略落地。打造生态修复闭环,在宛陵林场、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推动“补植复绿”落地见效。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判令生态修复费72.1万元,推动补种树木8000余株,让“破坏者”变身“补绿人”,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

在精细化治理方面,筑牢古树守护“长效屏障”

以机制创新为抓手,推动古树保护从“个案办理”向“长效治理”延伸,实现“一树一策、精准守护”。全面推行司法守护人制度,由法院院长担任重点古树“专属管家”,绩溪法院院长守护胡氏宗祠千年黄连木,广德法院为一级古树金钱松设立司法守护牌,协调古树复壮、环境整治及判后回访,推动保护责任落地。健全联动履职机制,法院联合林业、自然资源、检察等部门,签订《古树名木司法守护承诺书》,以清单化模式明晰各方职责。开展联合巡察,对地面硬化影响古树生长、挂牌缺失不规范等问题,推动整改优化,为古树健康生长保驾护航。

在常态化普法方面,凝聚全民护绿“共治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宣教先行”,推动古树保护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构建“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保护格局。深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模式,把法庭开到村头树下、古树身旁,2024年以来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2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法讲解等方式,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形式,编印专项宣传资料,联动各县市区法院深入古树集中区域开展宣传,推动古树保护法治意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近五年来,宣城市域内未新增危害古树名木刑事案件,全民护绿共识全面凝聚。

一株古树,一脉乡愁;一次守护,一生传承

下一步,宣城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守生态司法初心,持续深化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创新,以更严举措、更实作风、更优机制,当好千年古树的“司法卫士”,让千年绿韵永续传承,为宣城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司法力量。(胡磊  洪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