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先学先行强内功 谋深做实筑牢司法屏障

新疆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先学先行强内功 谋深做实筑牢司法屏障

今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新时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能力,连日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施行节点,提前谋划、先行先学,多措并举推动法典学习走深走实,为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筑牢司法基础。

高位推动强部署,掀起学习热潮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精神,将法典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专项学习方案。通过“集中研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模式,组织全院干警系统学习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编章,重点研读新增制度与关键条文,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适用要点。

精准赋能提质效,夯实履职根基

聚焦霍尔果斯口岸城市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需求,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骨干开展专项研讨,结合辖区涉生态环境案件特点,梳理审判难点堵点,提前探索法典适用标准与裁判思路 。同时,依托线上学习平台推送解读资料,开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推动干警快速掌握法典核心要义,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专业能力。

普法先行广宣传,凝聚共治合力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法典宣传与日常普法相结合,通过线下宣讲、发放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向辖区群众、企业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重点内容,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学法、守法、护绿”的良好氛围。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生态环境司法护航口岸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智慧、提供地域方案。(雷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