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5月23日,海原县曹洼乡的集市上,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喧嚣中,有一个声音格外特别——海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辅警李静,把交通安全的声声叮咛送到村民身边。
一位骑电动自行车来赶集的大姐刚停好车,李静就迎了上去。她递上一张宣传彩页,指了指挂在车把上的头盔,笑着说:“大姐,你这头盔挂在把上,等于没戴啊!不管路近路远,戴上才安全。”大姐接过宣传单,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市场离家近,就几步路,忘了戴,下次一定记着。”李静摇摇头,认真地说:“可不敢有就几步路的想法,事故往往就出在这几步路上。下次出门前先摸摸头,没戴头盔不出门。”
摊位前,有不少骑着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前来赶集的村民。李静站在人群中,提高嗓门强调:“大家注意啊,这几类车辆不同于电动自行车,骑着它们上路,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还要按规定登记上牌、按期检验并购买保险。”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周围的村民,“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只要喝了酒,就把车钥匙揣兜里,千万不可以酒驾”。
集市南侧的空地上,几名赶集的妇女正围着2辆农用三轮车聊着什么。李静凑近笑着插话:“姐妹们,你们不会是坐这个来的吧?”
“那不能,我们心里有数。”听到村民们肯定的回答,李静松了一口气,但还是继续提醒:“一定要记住,农用三轮车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万一路上被车撞了,或是一个急弯甩出去,可不是小事,一车人的命都在车斗里晃呢。”
一名妇女压低声音,试探着问:“乡里乡亲的,要是抹不开情面,顺路捎一段行不行?”
李静收起笑容,严肃地说:“大姐,那我问你,如果出了事,您能不能赔得起?农用三轮车的车斗里既没有座椅,也没有安全带,一旦翻车,连个兜底的顶子都没有,根本就不具备拉人的条件。咱可不能好心办坏事啊。”
几名妇女听后纷纷点头,相互说道:“听到了吗?人命关天,不是小事。以后各走各的,别乱张口。”
李静穿梭在集市的摊位之间,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拉家常的方式,把一条条交通法规讲进村民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