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征集公告

我省发布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征集公告

人民法治网山西讯 日前,省民政厅就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发布公告。此举目的在于,净化全省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告指出,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公告还指出,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或手机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公告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相关线索,如名称、组织者、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等,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各级民政部门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