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关于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的提示

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关于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的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川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全县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已于2026年3月21日面向社会发布《蓬溪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整治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坚持属地管辖原则,重点整治执法机关未经法定程序、超越管辖权限跨区域开展调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活动,严肃纠治以办案为名插手异地经济纠纷、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跨地域抓人逼债等行为。严格落实异地执法协作备案和审批制度,明确跨区域执法必须依法定程序提请属地协助,严禁变相下达异地执法指标或滥用协作请求。

2.趋利执法问题。紧盯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严禁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严禁利用执法职权刁难当事人、吃拿卡要、谋取利益;严禁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等。

3.简单粗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方式生硬,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辱骂、威胁当事人甚至暴力执法等行为。

4.选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对同类违法行为区别对待,亲疏有别、宽严失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违法保护特定企业或关联关系人;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依法查处等行为。

5.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主体不适格,无证执法;执法程序违法,入企检查“不亮码”,不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义务、证据收集不合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未依法履行送达程序等行为。

6.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不受理、不查处;对群众投诉举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对移送案件不依法接收处理;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7.执法不透明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信息应公开未公开;执法过程不记录或选择性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流于形式;执法依据、程序、结果不透明等行为。

8.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重点整治对同一类违法行为,因区域、部门或执法人员不同而处罚裁量差异过大,甚至畸轻畸重;选择性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导致同类案件处理结果失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不严,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执法指导规范不统一,造成基层执法尺度不一等行为。

9.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严格限定适用条件和时限,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上述九类问题的举报,由蓬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受理。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蓬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25-5393757,地址:蓬溪县映溪街68号。

四、相关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详细问题线索,以便核查反馈。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反映。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核查处理反馈。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司法行政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并跟踪督办、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