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治网山东讯 2026年5月下旬,潍坊市昌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停车位集中区域及居民小区周边,启动为期一周的“僵尸车”专项清理行动。此次行动以法治思维治理城市顽疾,既维护公共资源公平使用,也消除长期停置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昌乐县方山路、利民街等整治现场,执勤民警对车身破旧、积灰严重、长期未移动的车辆逐一核查号牌、车架号及停放状态。行动严格遵循“先告知、后处置”的法定程序:对能够明确车主的车辆,民警通过电话通知、张贴《限期驶离告知书》等方式,要求车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对逾期未处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依法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并全程做好执法记录。
“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实质上侵害了其他市民平等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且部分车辆燃油泄漏、线路老化,已构成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昌乐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停车管理的规定,对长期占用公共泊位且拒不驶离的行为,可依法采取强制拖移措施,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此次行动不仅是一次集中清理,更是一次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教。昌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指出:“公共停车位是全体市民共享的法治资源,不是任何人的私人仓库。每一位车主都有义务依法使用、规范停放。”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推动“僵尸车”治理常态化、法治化。同时提醒广大车主:车辆若已达报废标准,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长期不使用的车辆,应停放于合法私人停车场所,切勿侵占公共资源。
文明停车是守法义务,规范治理靠法治保障。昌乐交警呼吁市民共同参与,用法治力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李凤伟 孙立武 通讯员 赵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