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传周活动,通过多元宣传举措,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以制度刚性守护司法公正、涵养清廉司法作风。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2015年出台的重要司法制度,包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规范接触交往三项规定,从外部干预、内部过问、对外交往三个维度划定司法履职红线,是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关键制度保障,也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遵循。
本次宣传周期间,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内外联动、双向发力,全面提升“三个规定”知晓度与执行力。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系统解读制度条款、适用场景、填报规范及追责标准,明确各类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禁止性情形。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制度权威,树立“逢问必录、全程留痕、如实报告”的履职准则,摒弃人情干扰与侥幸心理,筑牢廉洁司法思想和制度防线。
县检察院对外宣传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拓宽宣传覆盖面与传播力。线下组织干警深入广场、社区、乡镇集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三个规定”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求,解答司法廉洁、案件办理等群众关切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尊重司法权威、杜绝违规请托干预司法行为。线上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科普图文等内容,以通俗化形式普及司法红线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浓厚氛围。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