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启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河北省全面启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同意河北省全域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明确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为本行优质企业落地实施7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同步印发《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是提升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工作要求,稳步扩大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全面提升河北区域开放能级的关键抓手。河北省将立足钢铁、装备制造、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特色外贸产业优势,通过便利化政策精准赋能,持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为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注入强劲外汇动能。

本次河北全域试点,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推出7项精准务实的便利化措施。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等,全面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新业态结算、跨国公司资金统筹、涉外人才服务等重点领域。

政策落地后,将切实为涉外企业减负增效、提质赋能。在资金收付方面,优质企业办理跨境贸易外汇收支实现流程精简、审核简化,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长,真正做到高效办理、快速到账;在轧差结算方面,扩大货款与运费、仓储、维修、赔偿等收支轧差结算范围,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结算频次与脚底成本;在人才服务方面,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购付汇、收结汇额度内免于提交单证,简化外籍人才薪酬发放流程,助力企业引进境外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在特殊业务办理方面,简化特殊退汇、代垫分摊、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业务流程,更好适配河北省外贸企业多元化、复杂化经营需求,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记者 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