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亏您费心帮忙协调,这事才得以圆满化解,真心谢谢您。”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联合东山法院、云霄县司法局成功协调因工伤引发民事赔偿纠纷衍生的行政争议案件。

图/许钦毅
2024年3月1日,福建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某某班组签订《装卸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公司饲料生产装卸任务按计件方式承包给陈某某班组,班组人员的工资由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某某核对汇总后结算,再由陈某某负责班组内部人员工资分配。2025年6月8日,第三人林某某在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处卸原材料过程中意外受伤,林某某与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步激化。后林某某向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1月26日,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工伤认定将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起诉至东山法院。

图/许钦毅
为妥善化解企业与职工赔偿分歧,受东山法院委托,云霄法院迅速启动协调化解程序,主动梳理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找准矛盾症结,经过反复沟通、耐心劝导,在各方的协同配合下,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放弃对立立场,林某某也作出合理让步,双方最终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亦向东山法院申请撤回行政起诉。
下一步,云霄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征地拆迁等重点民生领域,以“2+1+N”行政争议全过程协同化解机制以及云霄法院与东山法院、云霄县司法局联合签订的《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意见》为依托,深化跨域协同共治,多元调处矛盾纠纷,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曾正 张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