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琼海市人民法院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全程见证监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大路镇政府等部门协助执行。

原告周某与被告卢某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要求被告卢某限期清理涉案土地上的构筑物及附属物,将土地返还给原告周某,但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矛盾激化,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坚持“法理相融、刚柔并济”原则,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卢某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最大限度争取当事人理解配合,力争柔性化解纠纷。考虑到卢某在涉案土地上建有简易房屋长期居住,不愿搬离,执行法官杨亮主动与周某沟通,耐心讲解案件执行难点,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协商,周某充分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表示只要被执行人愿意配合执行,自愿出资10万元用于被执行人租赁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但卢某一家依旧拒绝配合执行。执行局经过综合研判,决定于5月21日上午开展强制执行。执行前期,执行局全方位做好风险研判,细化执行方案,对人员分工、清障范围、物品处置、现场安保、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执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在执行现场,全体干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谨细致做好物品登记、现场记录、秩序维护等工作,有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清障拆除、杂物搬运等,执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全体工作人员顶着烈日不畏艰辛,经过近5小时的协同作战,涉案土地上的构筑物及附属物全部清理完毕,现场顺利完成交付,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琼海法院党建带队建、实干护民生的工作成效。下一步,琼海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提升执行质效,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