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山东讯 不少驾驶人存在误区:雨天夜深、警力少,交警不会上路查车,喝酒开车完全没事。殊不知,交警严查交通违法从不分天气、不分时段,任何侥幸心理最终只会换来法律处罚。
5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民警冒雨开展酒醉驾夜间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雨天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日20时10分,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鲁C3Z2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排查时,敏锐察觉驾驶员身上有明显酒气,随即对驾驶人臧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臧某某交代,当晚朋友到家中吃饭小聚,席间饮用了酒水。因雨天他心疼朋友返程不便,一时心软便骑摩托车送朋友回家,自认雨夜交警不会上路执勤,抱着“没人查”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不料被当场查获。
经民警进一步查询,臧某某早在2019年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臧某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王跃海 朱奕霖 通讯员 尚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