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期,吴忠市红寺堡区交管大队精准研判、连续攻坚,成功抓获酒驾违法拒不到案人员、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各一名,用精准执法彰显法治威严,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2024年6月27日,禹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红寺堡交警当场查获。在固定违法证据后,交管部门依法多次通知禹某某到案接受调查处理。但该驾驶人心存侥幸、刻意拖延,无视公安交管部门的依法传唤,长期拒不到案,拒不配合案件调查工作,企图一拖了之、逃避处罚。

为严厉打击拒不配合执法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杜绝侥幸违法心理,红寺堡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张浩带领办案民警张世杰等人持续跟进该案,反复梳理案件细节,研判嫌疑人动态。通过监控视频溯源、车辆轨迹研判、合成线索排查等多种方式,办案民警层层抽丝剥茧,最终确定了禹某某的活动区域。2024年11月11日,办案民警在西安市雁塔区一住宅楼内,成功将这名长期拒不到案的酒驾违法嫌疑人抓获,并于次日对禹某某执行异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2024年3月,母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事故发生后,母某某因系无证驾驶,试图找他人顶替,被办案民警识破。经多次通知,母某某拒不到案,随后干脆上演“失联”戏码,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为及时将嫌疑人抓捕归案,红寺堡交管大队迅速启动案件侦办机制,开展细致缜密的侦查工作。5月9日,办案民警成功锁定母某某藏匿于咸阳市渭城区一小区。在与当地警方对接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跨省开展抓捕行动,最终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目前,母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酒驾、交通肇事逃逸本身已触犯法律法规,事发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拒不到案接受处理,更是错上加错,属于从重处罚情节,终将自食恶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最终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周克娜 通讯员 杨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