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同志任四川康定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叶红同志任四川康定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5月20日下午,在四川省康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叶红同志被任命为康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叶红同志为康定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叶红在任前表态发言中表示,将以此作为新起点,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以严实作风履职尽责,以更高标准从严律己、凝心聚力实干笃行,全力以赴争创一流业绩,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法院工作方向不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落实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每一项司法活动都服务党的要求,顺应人民期待。

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法院工作融入康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护航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精准司法赋能“文旅之州”建设,为全市文旅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支撑。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持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深化诉源治理、用心办好民生案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坚决解决执行难问题,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手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凝聚班子合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司法专业素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州、市委有关规定,坚决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司法公正高效。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深刻认识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诚恳接受人大审议评议。常态化联系人大代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庭审监督、专项调研等工作,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