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正!”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小客人”

“立正!”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小客人”

派出所来了个“立正”的小家伙,民警一看,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你好,我好像捡到了一只猫头鹰。”5月13日8时许,热心群众应女士怀抱着一个纸箱,急匆匆走进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公安局壶镇派出所大厅求助。

生态警长卢铭肖立即上前查看,只见纸箱角落里,一只猫头鹰幼鸟正保持“立正”姿势站得笔直,圆溜溜的大眼睛警惕又好奇地望着四周,模样十分呆萌。

“是我家孩子发现的,它看着小小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就送来请你们想想办法。”应女士对卢铭肖说道。卢铭肖对应女士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许。

经检查,这只猫头鹰幼鸟体表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为保障幼鸟得到专业照料,卢铭肖第一时间联系了缙云县林业部门,同步做好幼鸟的临时看护工作,为其准备了清水及适配食物,悉心守护这个小生命的安全。

很快,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这只小动物确实是野生猫头鹰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小家伙移交林业部门进行管理和救护,待其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捕捉、饲养,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理。让我们从身边做起,共同守护这些可爱的小生命,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童思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