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龙法院科技园法庭:17天实质化解两案,纠纷在院时间再缩短

河南洛阳洛龙法院科技园法庭:17天实质化解两案,纠纷在院时间再缩短

“拖了四五年,本以为还要再耗几个月,没想到法庭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钱!”近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科技园法庭的调解室里,当事人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第一起纠纷:五天释法促调

2020年,原告张某将挖掘机出租给被告孙某,约定租赁费共计4.1万余元。被告陆续支付了3.2万元后,剩下的9000余元一拖就是四年。多次催讨无果,张某强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分到科技园法庭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梳理案情。“金额不大,但拖了这么久,原告心里肯定憋着一口气。”承办人决定先通过电话联系被告。

起初,孙某以“人在外地”“手头不宽裕”为由,一次又一次推脱。但工作人员没有就此放弃,连续五天,每天一个电话,从法理讲到情理。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五天,被告终于松口同意对账。一周后,在工作人员主持下,双方在法庭当场对账、确认金额,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第二起纠纷:两小时化纷争

第一起纠纷刚解决,工作人员便联系另一个案件当事人前来调解。原来,自2021年起,李某也将设备出租给孙某,累计产生租金25万余元,经对账仍有3.8万余元未付。

起初,李某态度坚决:“我不相信他了,每次都说会还,每次都拖。我要起诉,一分钱利息都不能少!”面对李某的抵触情绪,工作人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把他和孙某一起请进了调解室。

在调解室里,工作人员耐心倾听李某的委屈,也向孙某核实其实际经营状况。近两个小时的调解,从法律条文到人情事理,从诉讼成本到后续合作可能,工作人员一点一点软化双方的对立。最终,李某与孙某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两起案件从收到材料到一并调解结案,科技园法庭仅用了17天。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时间成本,更让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消弭了多年的积怨。

“定分止争”减诉累,“实质解纷”暖民心。科技园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小案,努力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洛龙法院将继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用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触手可及。(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