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盒”乱象到法治亮剑 网络空间不容法外之地

近日,上海反虐猫志愿者“芝麻”因举报虐猫者,遭到“人肉开盒”,个人信息被曝光、遭受网暴与造谣、骚扰,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无独有偶,最高人民法院5月8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有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超9亿条,另有案件涉及29万余条注射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女性信息被用于电信诈骗。“人肉开盒” 已从网络口舌之争,演变为危害个人安全、扰乱网络生态的新型网络暴力,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暴力治理迫在眉睫。

乱象丛生:“人肉开盒”成网络毒瘤,黑产与低龄化凸显

所谓的“人肉开盒”又被称为“开盒挂人”,和人们熟知的“人肉搜索”类似,本质都是隐私曝光,但“人肉开盒”却远远要比“人肉搜索”可怕得多。

当前,“人肉开盒”触发事由多样——公益举报、观点分歧、饭圈矛盾等都能成为导火索,施暴者不仅非法公开他人姓名、住址、电话等隐私,还伴随网暴造谣、电话短信轰炸、线下上门骚扰,形成线上线下叠加伤害。

“开盒”的门槛并不高,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被开盒”的对象。网络时代,不法分子对个人信息的“窃取”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一张外卖单、一个快递盒、一次街头活动随手填写的个人信息,都可能成为“被开盒”的信息来源。更令人忧心的是,个人信息正通过数据泄露、黑市交易、境外非法流通等多种途径被肆意窃取、倒卖,“开盒” 乱象背后,已然形成一条分工明确、链条完整的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一份由某卖家提供的“报价单”显示,500元可购买指定人员的“全家身份证号和照片关系”、3300元可购买“开房(带同住人)信息”、5000元则可获得指定人员的“日常生活轨迹信息”。同时,未成年人成为涉事重灾区,部分青少年将“开盒”当作玩梗恶作剧,兼具受害者与施暴者双重身份,甚至试图借未成年身份规避法律处罚。

这种乱象让不少民众产生隐私安全焦虑,网络信任与社会安全感受到明显冲击。网络空间戾气蔓延、理性讨论消失,一言不合就“开盒”。不少受害者因隐私泄露陷入“社会性死亡”,出现失业、抑郁、焦虑等问题,严重者甚至走向极端……

法律亮剑:“开盒”绝非玩笑,违法必担责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京雄律师事务所王重律师表示,“人肉开盒”行为触碰多条法律红线,侵权者或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三重责任。

首先,网络“开盒”行为可能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行政拘留或罚款。其次,“开盒”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责任方面,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公开他人个人隐私,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权利,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责任。

同时,平台若放任“开盒”行为,不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网络运营商发现法律禁止发布的信息(如他人个人隐私)时,必须立即停止传输、消除并报告。如平台不作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关闭网站、吊销执照。平台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被侵权人同样可以向网络平台主张民事责任。

创伤深重:“开盒”犯罪成本低,心理伤害不可逆

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李婉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网络匿名性给网络负面行为提供了天然的保护伞,同时平台的监管不完善,加之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网络‘开盒’的犯罪成本降低。广场效应会引来大量的围观和跟随行为,使得‘开盒’之后的个人信息如滚雪球一般扩散,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福州大学心理学教授指出,“人肉开盒”会给受害者带来系统性心理创伤。隐私曝光让受害者安全感丧失,长期处于应激状态,易出现类似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症状。相关研究的数据表明,约76%的受害者出现失眠、抑郁等症状,伴随自我价值感降低、躯体化症状等问题,正常生活与工作被彻底打乱。对于施暴者而言,成年人多受网络匿名性、群体从众心理、道德推脱机制影响,将“开盒”当作情绪宣泄;未成年人则因认知不成熟、渴求同伴认同,易被诱导参与,忽视行为的法律后果。

全域共治:四方联动斩断黑产,筑牢隐私防线

治理“人肉开盒”乱象,需要司法机关、网络平台、社会各界与公众个人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形成覆盖全程、多方联动的完整治理格局。

司法机关应持续强化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有组织的“开盒”团伙以及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同时明确未成年人涉案的相关责任,对未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依法予以追责。

网络平台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及时筛查、拦截违规信息,不断优化举报处理流程,提升响应效率,严格做好内部数据管理,坚决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发生泄露。

社会层面则要推动家庭、学校与社会力量协同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与法律底线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摒弃“开盒玩梗”等错误、危险的观念。

大众要提升素养,理智文明上网。“开盒”不是网络游戏,不仅有违公德,严重者更涉嫌违法犯罪。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不组织、不站队、不拱火、不主动参与针对他人的“开盒”行为,是上网的底线。

当个人遭遇“人肉开盒”,亦不必惊慌。王重律师建议,首先要做的就是全面固定证据,保存相关的截图和录屏,保留被骚扰的证据,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通过公证处留存证据,效力更强。第二就是联系平台方,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且要求平台方提供侵权人的信息,以便维权使用。第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网信办举报,让公权力介入。第四可以持已经留存的证据和侵权人的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从“按键伤人”到“人肉开盒”,网络暴力不断升级,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网络治理的核心议题。法治是网络空间的底线,平台是信息安全的关口,公众是清朗生态的参与者。唯有多方协同、重拳出击,斩断“开盒”黑产链条,强化法律震慑与教育引导,才能筑牢公民隐私安全防线,让网络空间回归文明、理性、安全的本来模样。

(许文钰 桂胜博 贾晟珣 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