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冒充熟人+代办驾照双线行骗 法网难逃!

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冒充熟人+代办驾照双线行骗 法网难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检察护航,平安相伴。当群众财产安全遭遇诈骗侵害,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各类诈骗犯罪,以司法之力筑牢民生财产防护网,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核心职能,对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诈骗犯罪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快速依法办理涉众型、民生类诈骗案件,同时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增强反诈意识,用检察担当守护社会安定、百姓安宁,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指引・警示案例:仿冒熟人+代办驾照双诈骗,检察依法批捕护民安

近日,不法分子马某巧用双重手段实施诈骗,致使多名群众财产受损,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快速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司法震慑坚决遏制诈骗犯罪蔓延。

经查,2026年3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潜入居民微信群,私自截取群内成员微信头像、仿冒昵称,伪装成被害人邻居、亲友等熟人身份,骗取信任后编造孩子动手术、岳母住院等虚假理由借钱,先后诈骗5名群众共计8000余元;同时,马某谎称拥有特殊关系,可免考代办摩托车驾驶证,抓住部分群众侥幸心理诱骗他人交钱,诈骗3名群众共计29330元。

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实施诈骗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精准认定犯罪事实,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切实以检察履职打击犯罪,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筑牢司法后盾,坚决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检察官反诈提醒・这些陷阱要警惕

1. 谨防微信仿冒熟人诈骗

不法分子常利用微信群盗取他人头像、昵称,高仿亲友、邻里身份,以借钱应急、突发困难等理由实施诈骗,迷惑性极强。提醒广大群众:微信线上借钱、转账,务必通过电话、当面核实身份,绝不仅凭头像、昵称轻易转账,守住资金往来第一道防线。

2. 拒绝 “代办驾照” 虚假捷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有严格法定考试程序,不存在免考代办、花钱包过的渠道,所有声称 “花钱办证、绕过考试” 的说辞,均是诈骗陷阱。切勿心存侥幸、贪图方便,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考领证,避免财产受损。

3. 牢记反诈 “三不原则”

日常谨慎添加陌生好友,不随意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涉及资金往来,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若不慎遭遇诈骗,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治是民生安全最坚实的屏障,反诈是守护财产最关键的防线。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犯罪,依法严惩各类诈骗行为,不断深化检民联动,常态化开展反诈普法宣传,以 “检察蓝”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法治阳光照亮百姓生活,全力守护社会平安和谐。(余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