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圆满化解了一起案情清晰但履行困难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件源于2025年8月,原告汪清县某村村民严某乘坐的小型客车与被告李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严某构成8级伤残,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3万元。由于李某始终未垫付任何费用,双方协商未果,严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李某对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数额均无异议,但其自述家庭正遭遇重大变故,儿子患癌已耗尽积蓄并欠下巨额债务,确实无力承担全额赔偿。案件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考虑到机械判决可能导致后续执行困难,既无法解决严某的现实困境,也会让李某的家庭雪上加霜,承办法官当即启动调解程序。在得知李某的弟弟愿意协助筹措部分赔偿款后,法官组织双方再次沟通,从实际履行能力、法律后果及人情信义等方面进行深度讲解。最终,严某对李某的家庭境遇表示理解,主动减免了部分赔偿诉求,仅主张医疗费等损失;李某的弟弟则代为承诺一次性赔付11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李某当场履行,严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本案中,承办法官没有机械适用法律,而是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通过耐心调解平衡各方利益,既让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也避免了侵权人因巨额债务陷入绝境,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