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秉持“法理情相融”的调解理念,妥善化解一起因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与温情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介绍,被告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将正常行走的原告撞伤。原告因此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被告本人为视力残疾人,其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全家依靠低保维持生计,确无一次性足额赔偿的能力。若简单判决,不仅难以执行,还可能使被告家庭陷入更深的困境。
为此,法官确立了“以法释责、以情化怨”的调解策略。首先依法向被告阐明其闯红灯行为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真诚认错并向原告致歉;随后向原告详细说明被告的实际家庭状况,引导原告理性看待赔偿诉求。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赔偿金额与支付方式达成一致,被告通过多方筹措,按期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渑池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典型案例。今后,该院将继续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中的独特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勇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