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依托“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市民代表现场旁听该刑事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经查,2026年1月4日凌晨3时许,王某在五指山市某电竞网吧内,趁被害人赵某熟睡之机,窃取其在包厢凳子上的手机一部。经专业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086元。案发当日,王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被盗手机已依法发还被害人。
庭审程序规范、节奏紧凑、秩序井然。旁听人员全程观摩庭审流程,对法院严格依法审理、庭审驾驭规范充分给予肯定。
庭后,承办法官当庭向旁听人员释法:本案是典型的累犯小额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趁他人熟睡秘密窃取财物,涉案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且其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故意再次犯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经查实,王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4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无论金额大小,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甚至触犯刑法。尤其是有犯罪前科的人员,更应严守法律法规、改过自新,珍惜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切勿心存侥幸、再次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