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老年人下手,以封建迷信为幌子实施盗窃,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针对老年人的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因多次犯罪仍不思悔改,且系累犯,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曾因诈骗、盗窃多次被判刑,却屡教不改。2025年6月,胡某骑摩托车窜至桃源县三阳港镇,先以收购树木为由与73岁高龄的被害人李某搭讪,取得初步信任后,随即抛出“消灾、变钱”等迷信说辞,诱骗老人将4000元现金装入红包。趁李某不备之际,胡某迅速盗走红包内现金,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将胡某抓获归案。庭审过程中,尽管胡某对部分犯罪细节予以辩解,但公诉机关提交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证实其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胡某曾多次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认定为累犯;且本案犯罪对象为老年人,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综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