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方法,借助自媒体平台曝光被执行人信息,仅用一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一起彩钢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同于传统的查控、冻结手段,执行法官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以舆论压力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
该案源于一笔3000元的彩钢房买卖订金,申请执行人科某与被执行人达某约定,由达某为科某建造并交付彩钢房,科某按约定支付了3000元订金。可达某收钱后,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若达某在2025年10月20日前未交付彩钢房,需返还该笔订金。但期限届满后,达某既不交房也不退款,科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查询了达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发现其可供执行的存款不足,无法全额支付案款。但考虑到达某作为本地经营者,必然重视自身社会声誉和商业信誉,法官决定另辟蹊径,借助自媒体平台曝光其违约情况。征得申请执行人科某同意后,法官制作了曝光视频,通过法院官方自媒体发布,清晰说明案件情况及达某未履行义务的事实,目的就是形成舆论压力,督促其还款。
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本地群众和网友关注,不少人谴责达某收订金不履约的行为。次日,感受到巨大舆论压力的达某,被亲朋好友、生意伙伴纷纷问询,意识到自身声誉受损,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义务,并在当天将3000元案款全额打入法院“一案一账户”。
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科某,案件顺利执结。该案标的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法院创新运用“互联网+执行”模式,巧用自媒体平台,既避免了传统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经营的过度影响,又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今后,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多元执行方式,让公平正义更快、更直接地惠及群众。(伊力扎提·艾克拜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