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培训活动

陕西安康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培训活动

“通过培训进一步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检察的定位,切实扛起检察监督使命,让法典每一条涉检察条款都成为守护生态安全的坚固防线。”近日,在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法讲座现场,参加培训活动的干警们深有感触地说。

4月22日上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法专题讲座,特邀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慧作《生态环境法典时代检察院的新课题》专题授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猛主持。

王慧教授结合多年的学术积累和工作经验,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意义、特质、创新内容,以及生态环境法典时代检察院的职能作用、面临的新形势、新课题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的讲授与辅导。授课主题鲜明、内容翔实、讲解生动,对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提出深刻见解,既有宏观视野的整体把握,又有微观层面的条分缕析,还有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实务指导,对于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正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授课系统归纳了法典中涉及检察机关的职责,为检察干警量身定做,‘干货’满满,让我们对法典理解认识同时,也知道结合岗位职责怎么贯彻、如何落实。”参加培训干警仔仔细细听、认认真真记、用心用情悟,大家纷纷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赋予检察机关重要职责使命,要以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学习,在“内化于心”上下足功夫,聚焦主责主业,在“外化于行”上精准发力,强化协同联动,在“聚力落实”上务求实效,切实把生态环境法典蕴含的立法精神融入检察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案件。

专题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检察院全体干警、秦岭南麓检察院干警代表、各基层院公益诉讼条线分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院其他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培训。(梁华 赵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