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独身女子脑梗无监护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的境遇牵动了无数网友的心,引发了社会对特殊群体监护的广泛关注,突显出完善公职监护这一程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4月17日上午,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徐汇区民政局、司法局和区委社工部共同研究制定的《上海市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出台。此次出台的《指引》为公职监护的2.0版本,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针对性的优化与完善,尤其是破解人户分离、口袋户等情况的监护主体确定难题,划分“紧急生活照料—临时监护—正式公职监护”三级层次,破解临时监护“有职责无凭证”困境,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文书标准模板,以法治之力守护民生温度。
专题辅导讲座
近日,徐家汇街道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特邀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冬梅、徐汇公证处公证员杜辰开展特殊群体监护专题辅导讲座。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所、卫生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五大片区街区兼职副书记、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参与学习。

学习会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特殊群体监护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了公职监护与意定监护的区别与适用场景。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向参与人员讲解了特殊监护的核心意义。

张冬梅以《指引》为核心内容,从公职监护的概念、职能居委的确定、临时生活照料和临时监护、公职监护程序4个维度,对公职监护的申请流程,启动程序、审查确认等重要内容、步骤、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杜辰从认识“意定监护”、居委作为“见证人”和“监护人”的责任与边界,与与会人员一起分享了在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治理、特殊群体关怀息息相关的法律话题的心得体会。
所有制度设计的背后,都是对个体意愿的充分尊重。每一项制度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弱势群体的尊严与生活保障。
案例分享
一位精神分裂患者的“居委守护之路”
近期,街道辖区内一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单身居民,父母亡故、无配偶无子女,无兄弟姐妹,处于“监护空白”状态。居委会在徐汇区法院的指导下,推进监护人申请等相关事宜。在法院判定为公职监护人后,扛起“临时家人”的责任,为其办妥了申领失业保险金、开通医保,并代购日常生活用品,从医疗照护、生活保障、日常关怀、财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托底保障,为其撑起一片天。
(通讯站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