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高院关于启动“全省法院车辆安全日”起算工作部署要求,对公务车辆实行常态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队伍职业素养与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4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会。全院公务用车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特邀汝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师靖豪同志主讲。培训过程中他主要通过三个部分宣讲旨在帮助参训干警划清安全驾驶的“红线”,守住职业行为的“底线”。第一部分依次从思想上彻底摒弃“特权思想”、行为上牢记公车驾驶“八项禁令”、操作上交通事故“黄金处置流程”进行讲解,要求公车驾驶员必须比普通驾驶员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第二部分从警车驾驶规范进行讲解,提出警车驾驶的严格“三重门”要求,其核心原则就是牢记“姓共不姓私”,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驾驶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单位。第三部分通过向干警讲述一个个案例,给所有人都敲响警钟,公务用车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任何一丝侥幸心理都有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通过本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会,全体驾驶员不仅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还要从行动上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健全驾驶员安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驾驶技能提升培训,不断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赵泽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