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十天速结工伤十级职工维权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十天速结工伤十级职工维权

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案款全部到位仅用十天,成功为工伤十级职工肖某兑现了拖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违约金,用实际行动守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致残后,赔偿款却没了下文。

肖某在某工程公司务工期间不慎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双方就工伤赔偿未能达成一致,肖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依法裁决,该公司需支付肖某工伤待遇83406元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481.6元,若逾期未付,还需承担10000元违约金。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仅支付了83406元工伤待遇款,对35481.6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违约金却迟迟不付。肖某多次催要无果,只能拿着仲裁裁决书,向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出手冻结账户,也给企业留了余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一方面及时向该工程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另一方面启动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形成有效震慑。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主动约谈公司管理人,详细了解未履行义务的原因。管理人坦言,并非有意拖欠,而是近期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还诚恳请求法院给予一周宽限期,承诺届时一并付清欠款及违约金。核实公司经营状况和履行意愿后,执行干警没有直接扣划账户资金,而是给予其一周自行履行期限,同时郑重告知:若逾期未付,法院将依法扣划款项、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影响其信用及后续经营。

一周履约显诚信,案件圆满落幕。

一周期满后,该公司如约将35481.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0000元违约金,全额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肖某,拿到款项的肖某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连连致谢。本案仅用10天时间便画上了圆满句号,是法院“快立、快查、快冻、快谈、快结”工作方法的生动体现。执行干警既用强制措施守住法律底线,又倾听企业实际困难、给予合理宽限期,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也避免了企业陷入更深经营困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艾力牙尔·阿布来提 黄朝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