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庭审观摩明纪法 远离酒驾护晴空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庭审观摩明纪法 远离酒驾护晴空

为深化司法公开,筑牢交通安全法治防线,切实提升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庭审观摩明纪法 远离酒驾护晴空”为主题,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特邀常德市气象局近20名干部职工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敲响酒驾醉驾“警钟”,守护出行安全“晴空”。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独任审判员严格依照速裁程序推进案件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周末与朋友聚会时饮用二两白酒,散场后心存侥幸驾车返程。途中发现前方有交警开展夜查,为逃避处罚竟冒险掉头逆行,不料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随即被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5毫克/100毫升,符合醉驾认定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审判员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开展法庭教育,精准阐释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量刑依据以及酒驾醉驾行为的法律后果。被告人熊某当庭忏悔,坦言自己因一时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既毁掉了个人前途,也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更给社会埋下安全隐患,悔恨不已。最终,审判员当庭宣判,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今后不仅要自身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更要带动身边人共同抵制酒驾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出行安全‘晴空’。”观摩结束后,常德市气象局干部职工纷纷感慨。

近年来,武陵区法院秉持“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理念,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活动,推动普法工作从“被动灌输”转向“主动体验”。

下一步,武陵区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关切的高发违法犯罪类型,深化“司法+行业”普法协作模式,邀请更多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及社区群众走进法院,让司法实践成为全民法治教育的鲜活教材,为建设平安武陵、法治武陵,守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黄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