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防线 守好司法阵地——吉林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筑牢思想防线 守好司法阵地——吉林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4月23日,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两大核心任务,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强化责任担当。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薛成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逐条研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司法阵地风险防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审判履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新闻宣传舆论导向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立足法院职能,就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领域风险、以司法力量维护民族团结、讲好新时代法院法治故事等方面逐一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院工作重要位置,严格对标对表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把民族工作要求融入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矛盾化解、普法宣传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涉民族事务,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以公正司法守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要严守司法宣传阵地底线,规范新媒体运营、案例发布、信息公开、舆情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宣传审核把关机制,坚决抵制各类错误思潮,防范化解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中心组学习为契机,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落地。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筑牢干警政治忠诚与思想根基。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全面对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台账管理、风险排查、定期研判、督查落实机制,把责任制贯穿法院工作各环节。三是紧扣主线履职,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司法实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源头解纷、基层普法,凝聚民族团结司法合力。四是抓实两大任务,牢牢锚定意识形态“两个巩固”根本任务,守好司法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维护司法领域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五是锻造过硬队伍,强化干警政治历练与斗争本领,坚守司法初心,以高质量审判执行、高标准意识形态工作护航地方稳定发展,以司法担当服务大局、守护民心。

新区法院全体在家院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