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证据缺失拖十年 法官调解化积怨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证据缺失拖十年 法官调解化积怨

基层民事纠纷,常起于毫末,却易因证据缺位导致真相难辨,让小事拖大、易事变难。4月21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历时十年的马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关键证据缺失僵持多年,承办法官以法理析是非、用耐心解心结,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为“小纠纷、大矛盾”的化解提供了生动实践。

今年3月,新源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阿某、艾某兄弟与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称,十年前王某赊购两匹马,约定价款1.6万元,经多次催要仍拖欠1.35万元未付。案件开庭时被告缺席,原告亦无法提供有效关键证据,维权陷入僵局。

庭后,承办法官巴哈尔古丽·莫勒达汗并未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联系被告,释法明理、厘清利弊。被告最终同意远程参与调解,并道出多年心结:其确认购马欠款事实,但辩称已陆续支付一半款项,实际仅欠7500元。因双方早年争执,被告曾在派出所民警见证下出具欠条,可原告始终无法交还原条,反而出示一张姓名、金额均与事实不符的欠条,被告担心付款后被反复追索,故而一直拒付余款。

一边是原告举证不能的维权困境,一边是被告怕被赖账的顾虑,十年恩怨皆因证据缺失而起。承办法官立足案件事实,细致梳理双方交易过程,逐一释明举证责任与法律风险,既讲法律规定,也讲邻里情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耐心沟通协调,原、被告最终放下隔阂、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自愿支付原告1万元,双方就此了结十年纠纷。一起因证据缺失僵持多年的民事纠纷,在法官的用心调处下圆满落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基层大量民事纠纷源于小额交易、口头协议,却因证据意识淡薄,让简单分歧演变为长期积怨。法官提醒群众,要养成“留痕”习惯,借贷、买卖、劳务等约定尽量书面化,妥善保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关键事项可录音取证,让事实有据可查;纠纷发生后早介入、早处理、早维权及时通过社区、司法所等渠道调解,同步固定证人证言、现场记录等证据,避免证据流失激化矛盾。(古丽奴·阿亚提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