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快破题、以暖解题,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坚守“同步查控、柔性沟通、促成和解”工作思路,仅用6天时间,高效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推动被执行人一次性结清全部案款,让司法速度与温度双向发力、相得益彰。
该案源于防水工程劳务合作,申请执行人邵某给被执行人张某提供施工服务后,40000元劳务费未按时支付。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张某分三期支付劳务费,逾期需额外承担10000元违约金。但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仅支付10000元,剩余30000元劳务费、违约金及400元诉讼费,合计40400元均未履行。邵某催讨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4月7日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同步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张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并第一时间联系张某,并“面对面”沟通核实其履行意愿与实际困难。张某态度配合,坦言资金紧张并非恶意拖欠,请求减免部分违约金。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转而与邵某沟通,如实转达张某的困境与诉求。邵某表示理解,同意将违约金减半至5000元,但要求张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法官随后向张某释法明理,分析拖延履行的失信风险与一次性结清的益处。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一次性支付邵某劳务费30000元、违约金5000元及诉讼费400元,合计35400元。4月12日,全部案款交付到位,该案仅用6天便圆满执结。邵某对霍城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张某也庆幸保住个人信用。
该案的快速办结,从来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更是霍城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彰显司法温度与力量的生动注脚。更让我们看到,每一次高效执结,都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护航,每一次柔性调解,都是对社会和谐底色的深情守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与铭记。(艾力亚尔·阿布来提 黄朝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