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可一旦因为宅基地边界、通道使用闹起矛盾,往往一争就是好几年。承办法官走到了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了一起争执多年的邻里土地纠纷,原本关系破裂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签下了和解协议。
两家人的“疙瘩”,打了多年
原告阿某和被告玉某是同村村民,两家承包地和宅基地相邻。阿某称:“玉某近几年修围墙、盖附属设施,占了我家东侧一条0.3米宽、12米长的地,还把两家共用的一条通道给堵了,我下地干活、出门都受影响”。
玉某却不这么认为。他坚持说:“那块地本来就是我家老宅基地的范围,历史上就有界石,通道也在我家地上,不存在侵占。” 双方为此吵了不知道多少回,甚至还发生过肢体冲突。村委会、司法所都去调解过,但都没能解决问题。最后,两家闹上了法庭。
法官不急着判,先往地里跑了一趟
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拿到案件材料后想到,这种土地纠纷,光看卷宗判下去,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历史遗留、农村习俗、邻里感情,样样都得考虑。
于是,他做了几件事:
第一,现场量地。叫上双方当事人、村干部、测量人员,一起到了争议地块,重新拉尺子测量,把争议范围和通道现状弄得清清楚楚。
第二,走访老人。找到村里几位年纪大的知情村民和以前的村干部,问清楚这块地以前怎么用的,那条通道什么时候形成的,谁家一直在走。这些“老账本”为调解打下了事实基础。
第三,当面讲法。给双方耐心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比如,不动产的权利人应当为邻居用水、排水、通行提供必要便利,不能随便侵占边界。同时,也帮他们算了一笔账,如果坚持要法院判决,可能需要复杂的鉴定,花钱多、时间长,就算判了,执行起来也可能留下新矛盾。
第四,拿出方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提出了2套和解方案供两家选择。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土地边界明确了,通道也恢复了。
这起案件不是靠一纸判决硬压下去的,而是靠“现场勘验+多元调解+利益平衡”的办法,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与城市里的噪音纠纷不同,农村的土地纠纷往往年头长、证据乱、感情深、执行难。法官没有坐在法庭里“坐堂问案”,而是深入现场,实地测量、灵活调整、共用约定,在尊重历史使用事实的同时,也兼顾了双方现实的生产生活需求。最终,两家避免了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更大冲突,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热孜完古·帕尔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