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始终是法院工作的民生优先事项。近期,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审查与释法说理相结合,杜绝程序空转,实现欠薪案件快立、快执、快兑,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王某等13名农民工在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上从事水电等工作,被拖欠工资合计51.17万元。2025年10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该建筑公司10日内付清全部欠薪。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2026年1月,王某等1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经过查询证据材料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可用资金51.17万元,并送达执行通知书。
账户冻结后,该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主张项目系唐某个人挂靠施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请求撤销冻结、驳回执行申请。为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执行法官主动约谈该公司法人,向其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法定总责义务——内部挂靠协议不能对抗善意农民工,拖延执行还将面临罚款、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
经充分释法明理,该公司自愿撤回执行异议。麦盖提县人民法院随即完成案款扣划并发放,13名农民工的51.17万元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在本案中,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采取“快速审查+精准释法”的方式,既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程序权利,又及时制止了恶意拖延执行的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撤回异议,避免异议之诉等后续程序,大幅提升执行效率,防止农民工因程序拖延陷入生活困境。同时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促使其主动配合执行。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实现了“护薪”与“护企”的有机平衡。(王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