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授课​

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授课​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水平,4月8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唐莉应邀走进第一期尼勒克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了一场“从审判视角看执法规范”的专题法律辅导,全县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在培训中,唐莉详细解读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与合法性审查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开展活动,不得超出职责范围和权限从事行政行为;她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重点剖析了“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常见违法情形,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同时,针对行政应诉重点环节,讲解了举证责任、举证期限及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以案释法明确应诉要求;还强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导向,结合相关案例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协调,善于运用调解、和解等合法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这次培训太及时了,结合案例讲解的行政诉讼法知识,特别贴合我们乡镇执法实际,以前很多模糊的执法流程和应诉要点,现在都清晰了,今后我们会严格依法执法,规范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来自尼勒克县木斯镇的胡建波说。

行政诉讼法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尼勒克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的司法动能。

下一步,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每一件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