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温情调解化纠纷 法护未来促成长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温情调解化纠纷 法护未来促成长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当事人矛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司法温情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李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时约定小孩由刘某直接抚养。后因李某长期未按约定支付小孩抚养费,刘某多次沟通无果,为保障孩子正常生活、教育所需,遂诉至法庭,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支付拖欠及后续抚养费。

  温情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冠仰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且双方曾为夫妻,简单判决易激化矛盾、影响亲子关系,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坚持法理情相融原则开展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李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出发,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指出父母离异不应切断对孩子的关爱,保障抚养费及时足额支付,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

  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焦点,针对性开展疏导沟通,逐步消除对立情绪。经过反复协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自愿分期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按约定定期支付后续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双方当场签字确认并当庭交付了第一期抚养费,该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既依法厘清责任、兑现法律底线,又以温情化解心结、修复家庭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荆紫关法庭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司法担当守护少年儿童成长之路,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法治力量。(吕纪春 王佩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