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线上+现金+活物抵债”柔性执结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线上+现金+活物抵债”柔性执结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春风拂过伊犁河谷的草原,远处的羊群如云似絮,点缀着牧区风光。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带着一份特殊的“执行方案”走进牧区,用“线上支付+现金支付+活物抵债”的灵活方式,圆满化解了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让胜诉方的权益落袋为安,也为被执行人卸下了包袱,在茫茫草原上书写了一段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司法佳话。

事情要从一场放牧约定说起。申请执行人克某与被执行人解某,都是牧区的牧民,邻里相处多年。此前,解某收取了克某的放牧费用,约定好悉心照料羊群、履行放牧义务,可后续却未能按约兑现承诺,一来二去,昔日的邻里情谊被矛盾冲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闹上了法庭。

2025年7月,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考虑到牧区群众的相处之道,积极主持调解,经过一番劝说,两人达成调解协议:解某需向克某支付款项共计9000元,其中6000元以货币形式支付,剩余3000元,解某可自主选择支付现金,或是用自家饲养的羊只折价抵付。

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解某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2025年12月,克某依法向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刚性措施,而是第一时间沉下身子,查阅卷宗、研判案情,多次驱车深入牧区,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摸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经过耐心交谈,执行法官了解到,解某并非恶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而是受牧区生产生活的特殊性影响,牧民的收入多依赖牲畜养殖,流动资金本就紧张,加之近期正值牲畜养护的关键时期,手头更是拮据,无法一次性足额拿出9000元案款。法官们深知,牧区群众的生计不易,如果贸然采取查封、冻结等刚性执行措施,不仅难以快速帮克某拿回款项,还可能激化邻里矛盾,影响解某的正常生产,甚至破坏牧区的和谐稳定,这与司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向解某释明法律规定,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主动承担履行义务,一边换位思考,结合牧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重新协商,寻找既能兑现胜诉权益,又能减轻被执行人负担的灵活解决方案。

“我真的不是故意不还钱,就是手头实在紧,我家里养着几只羊,能不能用羊抵一部分钱?”解某面露难色,主动向执行法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用羊只抵债,既符合当地的生产生活习惯,也能切实解决解某的资金难题,同时也能让克某获得实际权益,可谓一举多得。

执行法官立刻将解某的想法传达给克某,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克某听后,同意了这个方案。随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羊只的折价标准,经过一番沟通,双方同意以每只羊1000元的价格,用3只羊抵偿剩余3000元案款。

2026年3月26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解某通过线上转账支付4000元、现金支付2000元,剩余3000元由执行法官协助运送3只羊完成交付。双方现场核对羊只状况、确认抵债金额,执行干警同步制作执行笔录,9000元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谢谢法官帮我要回了钱,还帮我们协调用羊抵债,太实在、太贴心了!”克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脸上满是感激,连连道谢。

这起案件,是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立足牧区实际、创新执行方式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充分尊重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的执行全过程,用灵活务实的举措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用司法力量为牧区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黄朝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