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充电路上遇车祸,保险拒赔?

外卖小哥充电路上遇车祸,保险拒赔?

当今社会,随着各种线上购物形式的丰富,带动了外卖配送这一劳动密集产业的发展。外卖骑手就像是血管中运送氧气的红细胞,将各种工作生活所需的商品,送到指定的位置,极大方便了群众生活。

而与其对应的,是有关于外卖骑手的交通纠纷,正在越来越多地走进公众视野,这些事故的处理,关系着行业的发展、城市的建设,甚至关乎社会弱势群体的公平问题。其中,外卖骑手在充电路上遭遇事故,能否被视为在配送往返过程发生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个问题的答案,牵动着万千配送行业工作者的权益。

近日,北京市某配送员马某在完成上一单配送后,准备前往换电站更换电池,在途中与行人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于某死亡。后经交管部门认定,马某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马某赔偿于某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1万余元。

非送单时间保险公司拒赔

对于一名普通配送员,41万元的赔偿金,无疑是一笔巨款。经调查,马某名下也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而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当日,马某在接首单时通过手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众包骑手保险,被保险人为马某,保障项目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25万元,保险期间自当日6时起至次日1时止。

如果能够经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这既是对死者家属的宽慰,也能够减轻马某的经济压力。相反,保险公司对于事故发生的时段产生了疑问。

保险公司辩称,事故虽然发生在保险期间,但保险赔偿的范围是服务场所或往返途中造成的第三者伤害,马某是在更换电池途中发生事故,并非配送某一具体订单往返途中,没有执行配送任务,故保险公司选择拒赔。

保险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案例中涉案保单约定保险公司对外卖骑手在服务场所或往返途中因过失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肯定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外卖行业中,电动自行车受电池续航能力限制,骑手更换电池是普遍且必要的行为。如果保险公司以事故不在具体配送途中为由拒赔,将使骑手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于骑手不利,也不利于外卖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从法律精神的角度出发,马某在更换电池途中发生事故,虽未处于具体配送任务往返途中,但换电池的行为是为了持续履行配送工作,该段路程应属于工作时间,符合保险合同本意,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据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向于某家属支付保险金25万元。

总结

首先,从判例对社会影响的角度上看,该判决具有重要意义,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统一了裁判标准,使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更加规范、合理。

其次,在社会层面,此判决有助于维护外卖行业的稳定发展。外卖骑手工作强度大、流动性高,更换电池是常见需求。如果保险公司以事故不在具体配送途中为由拒赔,会让骑手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最后,通过保险积极地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也是在告慰受害者家属,让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得以伸张。希望在本案之后,外卖骑手作为公共交通的参与者,能够做到专注、合法、合规骑行,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外卖平台企业也应当加强培训和教育,帮助员工培养正确的骑行配送习惯。同时加大员工关怀投入,方便骑手和电动车获得及时的休息和充电,为塑造良好的交通氛围践行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