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再婚夫妻离婚纠纷,人民调解员杨帆以情感疏导为切入点,破解双方沟通隔阂,最终促成二人握手言和,原告自愿撤回离婚起诉,用司法温度守护了家庭和谐。
2026年3月,王某与苏某因长期家庭矛盾,向新源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家事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电话中,夫妻二人离婚态度均十分坚决,均表示已无和好可能,矛盾陷入僵局。
为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3月24日,调解员杨帆组织双方来到家事纠纷调解室开展线下调解。经详细沟通了解,王某与苏某均系再婚,王某婚前育有一女,二人的矛盾核心是双方对孩子的教育理念、管教方式存在分歧,王某还因苏某并非女儿亲生父亲,主观认定其对孩子的管教是排斥行为,心中始终存有芥蒂。加之生活压力与日俱增,日常琐事的摩擦不断升级,夫妻间争吵频发,矛盾逐渐激化,最终走到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地步。
找准矛盾症结,才能对症下药。调解员深入分析案情后发现,二人并非毫无感情基础,所有矛盾的根源均是缺乏有效沟通引发的误会,而非实质性的感情破裂,这也成为此次调解工作的关键突破口。调解中,调解员并未急于援引法律法规,而是秉持“以情化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原则,先以耐心倾听缓解双方对立情绪,认真梳理双方的诉求与委屈,让二人积压的情绪得到充分释放。
针对案件特点,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疏解情绪、面对面共商未来”的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沟通交流,引导其换位思考,正视彼此在家庭中的付出与不易,理性看待孩子教育中的分歧;在双方情绪平复后,再组织二人面对面沟通,鼓励双方坦诚表达内心想法,解开彼此心中的疙瘩。
经过多次推心置腹的沟通疏导,夫妻二人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解。王某坦言,此次提出离婚,是在与苏某发生争吵、受到语言刺激后的一时冲动,并非真心想要结束婚姻;苏某也主动反思自身问题,承诺今后会多关心、体谅比某,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多沟通、多包容,尊重比某的想法,用更温和的方式与孩子相处。王某也当场表示,今后遇事会主动与苏某沟通,不再意气用事,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最终,比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起诉,二人手牵手走出调解室,濒临破裂的婚姻得以修复,这场家事纠纷以最温情的方式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源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针对家事纠纷的特殊性,灵活运用情感疏导、换位思考、释法明理等方式,精准化解各类家事矛盾,尽力将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工作举措,不断优化家事调解工作方法,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家庭矛盾、守护家庭和谐,让司法温情浸润千家万户。(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