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硬举措”提升发展“软环境”当前,四川省遂宁正通过一场刀刃向内的行政执法改革,向外界传递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从“无事不扰”的监管尺度,到“刀刃向内”的纠偏力度,遂宁以一系列扎实举措,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专题部署以“破釜沉舟”之势纠治基层执法乱象
3月19日上午,遂宁市司法局会议室内气氛严肃而热烈。一场聚焦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剑指涉企执法检查规范的专题会议在这里召开。来自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县(市、区)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为遂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把脉开方”。
会议伊始,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志刚的开场白掷地有声,直接点明了此次会议的紧迫性。“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进专项整治。”他强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纠治基层执法突出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这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任务。不少与会者神情凝重,手中的笔不停记录着,一场针对基层执法“微权力”的自我革命就此拉开序幕。
李志刚在讲话中划出了三条清晰的责任线:市司法局扛起牵头责任,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靠前协调,对问题整改不力者“逗硬通报曝光”;各配合部门杜绝“事不关己”心态,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身上;纪委监委则聚焦监督责任,对自查自纠中“零问题”或“不痛不痒”的单位,将重点核查并约谈部门“一把手”。每月会商的机制安排,更是释放出“严字当头、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静波在部署具体工作时,用两个对比鲜明的表述,为现场人员廓清了认识误区。他指出,纠治基层执法乱象,不是不执法,而是不能乱执法。“要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做到‘无处不在’。”这一“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辩证要求,让与会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频频点头。
会议的第二阶段转入《遂宁市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环节。不同于第一阶段的严肃气氛,这一环节呈现出务实而活跃的讨论场景。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条款设置、流程规范、权责界定等内容逐条推敲。来自不同部门的代表时而低头研读草案文本,时而举手发表见解,从检查频次的合理性到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从跨部门协同检查的机制到企业反馈渠道的畅通,一个个具体的建议在会上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遂宁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通过明确“态度、责任、措施”三大抓手,建立纪委监委与司法行政系统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遂宁正着力构建起一套“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制度防范”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与会人员普遍感受到,这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思想拧紧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正从宏观政策要求转化为每一次执法检查的规范动作、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
多措并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遂宁在涉企行政执法中找准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平衡点。一方面,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另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做到“无处不在”,确保监管不缺位。这种刚柔并济的监管理念,既释放了行政执法的温度,又守住了公共利益的底线,让企业在遂宁能够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针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怕暴露问题、自查不深入”等顽疾,遂宁以“破釜沉舟”的勇气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深挖根源,敢于揭短亮丑,坚决破除“护短”心态。纪委监委对自查自纠中“零问题”或“不痛不痒”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这一系列自我革命的举措,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和群众的审视。
遂宁注重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治成果,加快推进《遂宁市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该办法围绕条款设置、流程规范、权责界定等关键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通过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和专家建议,遂宁正致力于构建一套科学、高效、透明的涉企执法检查制度体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李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