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人大代表温情调解,法情相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清水河县:人大代表温情调解,法情相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基层治理的温度,藏在乡土人情的烟火里,更显于法理与温情的交融中。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大代表、城关镇昆新社区书记梁秀青立足代表职责,联动司法力量,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以乡土温情纾解当事人心结,以法治标尺护航未成年人权益,在城关镇这片热土上,书写了“法理情同频共振”的基层治理答卷。

乡土牵念:人大代表主动靠前,以乡情架起沟通桥梁

本案当事人刘某、张某均为城关镇本土居民,二人离婚后经法院调解确定婚生子抚养权归女方张某。近期因家庭实际状况变化,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但对司法程序的陌生与“怕伤和气”的乡土顾虑,让此事陷入“想办不敢办、想谈不好谈”的僵局。

作为县人大代表梁秀青深知本地“重亲情、顾邻里”的乡风底色——在城关镇,“娃是家家户户的心头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情,是化解矛盾最珍贵的纽带。得知此事后,她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双方,按照本地“有事围坐谈、暖茶解心防”的传统,她先以城关镇的街巷旧事、邻里家常切入,聊起本地“娃要在安稳亲睦的环境里长本事”的朴素共识,让原本紧绷的当事人放下戒备,打开了话匣子。

法情共融:法官专业指导,以法治筑牢权益底线

调解进程中,梁秀青既切实体会女方张某抚养孩子的辛劳付出,也核实男方刘某抚养孩子的实际保障条件,始终锚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核心——这既是法律的原则,也是城关镇“护娃成长”的乡土伦理。

为确保调解合法合规,梁秀青同步对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法官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通过“远程司法指导”的方式,向双方释明:抚养权变更需明确抚养责任划分、探视权行使方式、教育医疗费用分担等核心内容,调解程序则是为了给孩子的成长“上一道法律的安心锁”。法官的专业解读,既打消了当事人“怕调解不算数”的顾虑,也让调解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推进。

当梁秀青转述法官“‘娃的成长里,爸妈的爱都不能少’是法律的善意,也是为人父母的本分”这句话时,张某红了眼眶:“我不是不愿意让娃跟他爸,就是怕娃受委屈——现在知道法律和代表都想着娃,我放心了。”

温情落定:乡音解心结,法治护长远

最终,在梁秀青的温情调和与法官的专业指引下,双方顺利达成抚养探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既以协议明确了抚养权责,更以乡土方式保留了亲子温情的联结。

调解结束时,刘某紧握着梁秀青的手说:“本来以为这事要闹得鸡飞狗跳,没想到您用咱城关镇的老话、法官用法律的理儿,把娃的事办得又稳又暖——咱城关镇的代表,是真把乡亲的事儿揣在心里啊!”张某也拭去泪水:“娃能安稳长大,咱邻里的情分也没断,这比啥都强。”

此次调解,是县人大代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生动实践,也是“人大代表履职+司法指导”基层治理模式的鲜活样本:它以乡土人情为纽带,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以法治原则为标尺,守住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底线”;更以清水河县特有的温情,让“法理不外乎人情”的朴素理念,在基层治理的末梢落地生根——这既是人大代表扎根乡土的履职初心,更是中国法治建设中,属于基层的、最动人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