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

苏轼(1037年1月至1101年8月),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山人。北宋著名词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历任福昌主簿、开封府推官、杭州通判、密州知州、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其为民伸张良法并严格司法的法律精神令林语堂大赞其为“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厚道法官”。

司法初心

苏轼10岁时,因父亲苏洵去外地求学,其母程氏教他读书。一天,母亲给他解读东汉《范滂传》,当他听到范滂巡行查办案件,贪官污吏闻讯立即辞官,接下来其又弹劾刺史等权臣以及党羽20多人却被诬告结党营私被处死时,年幼的苏轼问:“我若成为范滂,母亲是否赞许?”母亲说:“你能成为范滂,我不能成为范母吗?”从此,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即使要付出含冤受死的代价也要清正有为的司法情怀便种在了他的心里。

1057年,20岁的苏轼参加礼部考试,写下《刑赏忠厚论》,提出立法贵严,责人贵宽,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等观点;文中有“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当时的主考官欧阳修、梅尧臣对此文极为欣赏,并在苏轼谒谢时,问苏轼此典出处,苏轼回答是《三国志·孔融传》。欧阳修等人细查,却未查到。苏轼便说他是以孔融传中所说的“以当今之事度之,应当如此”为意。欧阳修听后大为赞叹。宋仁宗也对苏轼、苏辙兄弟大为赞赏:“我为子孙发现了两个宰相。”

1060年,23岁的苏轼任福昌主簿,欧阳修将其推荐到秘阁,苏轼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关中自西夏元昊于1028年率兵叛乱攻打甘州以来,百姓贫困,徭役沉重,岐下每年筏运南山木材,从渭水进入黄河,经过砥柱山险要地区,负责运输的衙吏苦不堪言。苏轼调查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后,修正了相关规定,允许衙吏自行选择水工和因时制宜决定木筏的进、止,使运输的风险减少一半。

法律情怀

1065年,28岁的苏轼回朝廷任登闻鼓院判官,负责接受文武官员及士民章奏表疏等事务;凡申述冤枉或对朝廷政事、公私利害等有意见,均可先到登闻鼓院呈递事状。英宗在藩王府时就听到苏轼的名声,拟召他入翰林院,任命他为知制诰。宰相韩琦说:“苏轼之才,终成大器。若现在重用,天下人未必信服,反而会害了他。”英宗遂授其直史馆职务,使其成为皇帝身边人。

1067年,宋神宗即位,王安石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其富国强兵的变法主张得到宋神宗的认可。次年7月,王安石执政,青苗法、均输法等新法全面施行。次年,31岁的苏轼回到朝廷,上书皇帝,指出新法实施中的问题,这令王安石很是恼火。

1071年,王安石打算改进科举、兴办学校。神宗下诏翰林学士等三馆大臣讨论。苏轼上奏说:“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求实。若皇帝、宰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求实之举,胥吏皂隶中即大有人才,何况是学校、贡举呢?若无知人之明,察人不求实,所谓新举又有何用……故世移时易,法制也应随之变化。”他列举庆历年间范仲淹新政存在的问题,建议“陛下注意长远大事”。

苏轼的奏疏呈上之后,得到神宗认可,遂当天召见苏轼,询问政令的得失和其本人过失。

苏轼说:“我担心陛下求治之心太过急切,听人之言太过广泛,任人用人太快太速。”

神宗闻言大吃一惊并表示当周密考虑,并要求所有官员都应知无不言。苏轼遂将受到召见情况告知同僚,王安石很不高兴,任命其为开封府推官,想用法律事务来困住苏轼。然苏轼决狱断案精审敏捷,名声越传越远。恰逢上元节皇帝敕令开封府压价购买浙江花灯。苏轼上疏说:“陛下买灯,不过是让两宫太后高兴。然百姓不可能尽知陛下心意,都会以为是陛下为一己之欲,夺其吃饭穿衣之财。此事虽小,然影响巨大,希望陛下收回此命令。”神宗阅奏立即下诏停办。

直指弊端

当时王安石开始颁行新法,苏轼上书论新法实施过程中给百姓带来的弊端:希望陛下凝聚人心,敦厚风俗,保存纪纲……开国以来,三司管理国家财政开支。然陛下弃三司不用,创建制置三司条例司,让六七名少年,日夜谋取民财,使者四十余人分赴各地与民争利,令百姓官吏疑惧。”

“新法推行快一年,然国家富强功效渺茫……庸役钱未被废除,而差役照旧……虽然说不许强迫百姓借贷交息,但几代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证他们不如此做?”

“近年来直率纯厚者越来越少,投机取巧得到提拔者越来越多……我担心台谏官自此以后,成为执政大臣的私人工具。一旦纪纲坏乱,何事不会发生?”

苏轼见王安石力赞神宗独断专行,故在进士策论考试出题时,用“晋武帝平定东吴因为独自决断而成功,苻坚伐晋因为独自决断而亡国,齐桓公专意任用管仲而称霸,燕哙专用子之而失败,事情相同而结果不同”作为策论题目。王安石看后更加恼怒,令御史谢景温调查苏轼过失,然一查再查,却未查出任何问题。苏轼遂请求出任地方官,任杭州通判。到任后,因新法天天下达,苏轼遂借行新法之际方便百姓,使百姓生活得以安定。

司法实践

1074年秋,32岁的苏轼又被调任密州知州。到任后,司农寺司农下令实施新法,不按时实行的官吏以违反法令论处。苏轼对提举官说:“违反法令的罪名,如果出自朝廷,谁敢不遵从?现在出于司农寺,这是擅自制造法律。”不久朝廷知道此法危害百姓,将其废除。

此后,当地有盗贼案发生,安抚司派三班使臣率兵士搜捕,兵士借机凶暴放纵,甚至用违禁物品栽赃陷害百姓,然后闯入百姓家中杀人。兵士作案后又畏罪潜逃,想发动叛乱。百姓急忙跑去告诉苏轼,苏轼扔掉百姓的控告书说:“一定不会到如此地步。”溃散兵士听说后,稍稍安定,苏轼再派人查出肇事者,将其全部依法判处死刑。

此时的他,正值盛年,在经常为民祈雨的常山脚下,豪情满怀地写下《江城子·密州出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但他也知道,变法派对他非常不满。他任徐州知州后,黄河决口,南清河水溢故道,洪水汇集徐州城下,暴涨的洪水即将冲毁城墙,达官富人争相出城避难。苏轼说:“富人出城,全城效法。我在这里,决不能让洪水冲毁城墙。”遂下令已离城官民,必须回城抗洪。他又亲到武卫营大喊:“河水即将冲毁城墙,危在旦夕,你们虽是禁军,但为了全城百姓,也请你们出力。”将士说:“太守不避洪水,我辈自当效命。”遂全城官民共筑长堤,苏轼更是直接在城墙上搭建小草屋长守,又分派官吏堵塞缺口,终于保住徐州城。后其又向朝廷请求征调次年夫役增筑徐州旧城,以防洪水。

乌台诗案

1079年4月,苏轼调任湖州知州。因新法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官吏借新法盘剥百姓。他写诗寄托讽喻,希望对国家有所补益;结果被沈括告发。7月,御史中丞李定上奏弹劾苏轼有四大罪状:沮毁之论、狂悖之语、行伪而坚,“肆其愤心,公为诋訾”。

御史舒亶说:“苏轼近上谢表,颇有讥切时事之言。”“陛下明令法令管束群吏,却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严格禁盐,则言‘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并附上苏轼印刷的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亦上书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神宗遂下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审理此案。李定当即派差官到湖州将苏轼逮捕,以致“郡人送者雨泣”。8月18日,苏轼被押进御史台监狱接受提讯。面对数月连续不断的疲劳审问,苏轼承认其诗有讽刺青苗法等内容。

在狱中,其子苏迈每天送饭,并暗中相约,如被处死刑,就送鱼,以便心里早做准备。一日,因银钱用尽,需出京去借,苏迈便委托远亲送饭。远亲给苏轼送去一条熏鱼。苏轼以为被判死刑,写下:“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好在苏轼的入狱引发司马光等众多大臣的营救,包括王安石、章惇等与苏轼政见不同者也纷纷上奏神宗营救苏轼。后大理寺判决:“当徒二年,会赦当原。”意为其所犯的罪应判决“徒二年”,然因朝廷发出的赦令,应被赦免。审刑院复核对苏轼处以“特责”,贬谪黄州任“团练副使安置”。与苏轼相互唱和的曾巩等25位亲友因此受到牵连。此后,苏轼在黄州一东坡修筑房屋,自号“东坡居士”。

反废新法

1080年,神宗数次有意重用苏轼,均被执政大臣阻止。神宗遂亲笔写信将苏轼调到汝州。苏轼赴任途中,上书说自己饥寒贫穷,在常州有田地,希望能到常州居住,得到神宗首肯。

路过金陵时,苏轼拜见王安石说:“兴大兵、起大狱,是汉唐灭亡征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现在执政却反其道而行之。现在大宋西边打仗,数年不得安宁;东南又数兴大狱,您不能出面制止它吗?”王安石说:“此二事都是吕惠卿挑起,我不在朝堂,怎能说话?”苏轼知道宰相吕惠卿是王安石一手荐举,就说:“朝堂上说与朝外不说,是侍奉皇帝的常礼。但皇帝对您可不是用常礼,您对皇上,怎能用常礼呢?”王安石闻言大声说:“那我要说话。”

苏轼到常州时,正值神宗去世,哲宗即位,苏轼被召入朝廷任礼部郎中,不久又被升任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等职。到任后,苏轼看到司马光任宰相后,废除一切新法。苏轼遂上奏说:“差役法、免役法,各有利弊。免役法的弊病在于聚敛民财,上有钱而下无钱。差役法的弊端在于百姓不得不常为官府出人出力服役,而贪官污吏得以乘机敲诈勒索。”司马光说:“你说怎么办?”苏轼说:“法令制度连续相承,事到成功,百姓亦不会惊慌……您想立即废除免役法而实行差役法,正像废除了天下都感到方便的长征健儿而恢复府兵,不好吧?”司马光听后不以为然。苏轼又到政事堂陈述自己意见,令司马光等非常不爽。苏轼说:“过去韩魏公在陕西招纳义勇,您任谏官,争得十分激烈,韩公不高兴,您也不顾。您如今做了宰相,就不允许我讲完我的意见吗?”司马光只好笑笑。不久苏轼被任命为翰林学士。

1087年,苏轼兼任侍读,通过众多经典给10岁的皇帝讲治乱兴衰、邪正得失的事理,哲宗总是点头肯定。苏轼给哲宗讲祖宗《宝训》时说:“现在赏罚不分明,对善恶没有鼓励或阻止的措施……西夏人入侵镇戎军,杀死掠走几万人,军队主帅不向陛下报告。若诸事如此,国家就会衰败大乱。”

由于与司马光等意见相左,苏轼不久被降为权知礼部贡举,发现巡铺内侍侮辱应试举人,并对其应试文章断章取义,编织罪状,苏轼上奏朝廷将巡铺内侍全部赶走。

1089年,又因为评议政事,苏轼为当权大臣所痛恨。苏轼又请求外放地方,被任命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赴任前,得知谏官弹劾前任宰相蔡确写诗讥讽太皇太后,苏轼秘密上疏营救蔡确,建议皇太后出示亲笔诏令赦免蔡确,得到宣仁太后内心赞同,但其建议未被采纳。

到杭州后,朝廷新令不断下达,苏轼便利用对百姓有利的内容造福百姓,使得百姓生活安定。遇杭州大旱,饥馑、瘟疫暴发。苏轼一是向朝廷请求减免辖区上供大米三分之一,二是得到朝廷救济。次年春天,又减米价,做了很多的厚粥和汤药,派人带着医生分街坊给百姓治病,救活众多百姓。苏轼集中公款2000缗,并拿出自己的黄金50两,办起病坊给百姓治病。苏轼还组织民众疏浚两条河道通航、修建堤堰闸门,控制西湖蓄水,修复六井,将挖出的淤泥堆成30里长堤便利交通,被百姓命名为苏公堤。

1091年,苏轼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因其弟苏辙时任尚书右丞,改任翰林承旨。苏轼到任后几个月,又因谗言请求外放,遂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到任后,组织民力解决淮水倒灌成灾问题。发现颍州有尹遇等强盗长期祸害百姓,数次抢劫杀人,并杀死围捕官吏,朝廷调用名捕捉拿亦无办法。苏轼对汝阳县尉李直方说:“你若能擒获尹遇,我当力荐于朝廷,从优奖赏;若抓不到他,我则要以你不称职为由奏免你官职。”李直方侦知盗贼隐藏之所,分派人员捕获尹遇党羽,自己亲手擒获尹遇。然朝廷以此事不合奖赏规定,未赏李直方。苏轼多次请求以自己的年资劳绩、升官待遇等转赏李直方,均未获同意。

次年,苏轼调任扬州。扬州水运发达,但官船破损不堪,船夫饥寒交迫,盗窃成风。苏轼在审理盗窃案中,发现盗窃案频发是因为朝廷严禁官船私载货物。而禁令颁发前,掌船者以官船为家,顺便私载一些货物,也能及时主动修补官船损坏之处,周济船夫短缺,使官运货物又快又好没有损失地运抵目的地。朝廷的严禁一方面杜绝了官船的私载行为,但同时却因工资太低,船夫和管理者入不敷出,上下贫困,盗窃案频频发生。苏轼调查后,请求恢复原有制度,得到朝廷同意。

没过一年,朝廷命苏轼入京任兵部尚书,兼任侍读。同年,哲宗到南郊祭祀,苏轼担任卤簿使。当时有十几辆打着红伞的牛车和十多辆打青盖的牛车抢争道路,不躲避皇帝车队。苏轼派人询问得知,竟是皇后和大长公主车队。当时御史中丞李之纯任仪仗使,苏轼说:“中丞的职责是严政纪,应将此事报告皇帝。”李之纯不敢报告,苏轼遂在车中将此事报告哲宗。哲宗即派使臣骑马告诉太皇太后,次日下诏整肃皇宫仪卫。不久苏轼升任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任礼部尚书。

1094年,17岁的哲宗亲政,变法派东山再起。不被待见的苏轼又以两学士身份出知定州。苏轼上书说:“天下治乱,由下情上达之路是否畅通所决定。”“今陛下亲政,应当将了解下情、清除阻塞作为急务。我在宫中侍奉陛下日久,今去戍守边境,却不能一见陛下再动身,小官们就更难了……我恐怕急功近利的大臣们,要劝陛下轻率变法。”

定州军政败坏松弛,兵士们骄惰不服教诲,军校们蚕食士卒口粮、赏赐,前任地方官不敢处理。苏轼将贪污的军官发配到远方,修缮营房,禁止饮酒赌博,使军中衣食稍足,又用军法约束士兵,士兵由此敬服。有军士控告其长官,苏轼说:“此事我必处理,但任你到处告状,军中必乱。”遂对越级告状者和被告者作出不同处理。

1094年,御史弹劾苏轼执掌内外制命时所起草的制词诰命,有讥讽指斥先朝之意,57岁的苏轼被贬英州、降官,尚未到英州,又被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1097年,60岁的苏轼又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安置。昌化,是旧儋耳郡地,按《宋刑统》规定“假有犯罪合斩从者,减一等即至流三千里”,流放此地的苏轼到后欲租赁官屋居住,官吏却不同意,苏轼只好买地建房,得到当地百姓的热情帮助,从此交往密切。他以著书为乐,写下“我本儋耳氏,寄生西蜀州”等诗篇,并大办学堂,广兴学风,使当地姜唐佐很快就举乡贡。苏轼为此赋诗“沧海何曾断地脉,珠崖从此破天荒”。

宋徽宗即位后,苏轼被命迁移到廉州、永州。“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后复官为朝奉郎。1101年8月,他在常州病逝,终年65岁。

非凡一生

苏轼是北宋名臣,无论在朝廷还是在地方都有深厚的法律情怀,为民情怀,得百姓盛赞。故其弟苏辙认为其“见义勇于敢为,而不顾其害。用此数困于世,然终不以为恨”。北宋黄庭坚评价他“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他关心国家、关注民生与民心,故当他看到一些地方官员在新法实施中对百姓压榨之时,他以饱含深情、同情的笔墨反映了最基层百姓的疾苦,没有想到却招来大力推行新法的御史台官员的弹劾。司马光等保守派执政后,他又坚持认为新法有利弊,弊在急于求成,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执法者的素质,法律应当具有必要的连续性,反对尽废新法,又受到保守派的残酷打击,以致于被发配在儋州等地。他这种不讲个人得失,一心为国为民的法律情怀,千百年来,始终得到无数后人的称道。《宋史》亦认为,苏轼“意之所向,言足以达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为。至于祸患之来,节义足以固其有守,皆志与气所为也”。

正是:年少有志效范滂,法律精神蕴胸膛。宽严相济宰相赞,满腔热血意气扬。任职州县百姓赞,判案南北治理强。心忧生民诗词畅,横遭弹劾入狱伤。乌台受审连亲友,朝野营救费周章。罪贬黄州诗风改,高居中枢本性刚。天涯远谪初心老,人生跌宕笑秋凉。马蹄渐稀一尘寒,大江东去千重浪。

(作者:何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