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让“为人民司法”成色更足

榆林南门口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作为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的红色沃土,新时代的榆林法院如何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审判理念?

近日,《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梁相斌专访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宝堂,围绕榆林法院传承红色司法传统、在审判执行各环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系列做法与成效,展开深入对话。

梁相斌:常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审判工作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其中“为人民司法”体现出新时代司法审判鲜明的人民性底色,您是怎么理解的?

常宝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明确了司法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根本立场是人民立场,价值追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因此,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要目标,必须将“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与各方面。

梁相斌:榆林是革命老区,是一片红色沃土,是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诞生地之一,有哪些宝贵的红色司法资源,对我们今天做好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仍有深刻的启发或影响?

常宝堂:1943年2月至1945年8月,习仲勋同志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1944年秋,在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司法会议上,习仲勋同志作了题为“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讲话,指出司法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强调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讲话从“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不当‘官’和‘老爷’”“走出‘衙门’,深入乡村”“有出息和没出息”等四个方面,分别围绕司法工作的立场、作风、方式方法、政绩观进行了论述。其中,习仲勋同志讲到,“我们司法工作者,既是为人民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之间,万不能站在老百姓头上”“要团结人民,教育人民,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对于一般老百姓,我们是用着和蔼的态度耐心地说服”“必须普及民间调解运动,使司法工作同人民取得联系”“越是能使老百姓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少打官司,不花钱,不误工,安心生产,这个司法工作就越算做得好”。这个讲话文风朴实、表述通俗,同时见解深刻、引人深思,是我们研究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依据。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

梁相斌:榆林法院在挖掘保护、传承弘扬这些红色司法资源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常宝堂:2023年,辖区子洲县(原属绥德分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整理库存历史档案时,发现了百余份被尘封近80年的珍贵司法档案,其中包括1944年秋绥德分区司法工作会议原始记录等。榆林市两级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力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着手开展这些档案资料的系统整理和挖掘利用工作。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子洲县人民法院马蹄沟人民法庭建成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习基地,陈列绥德分区司法工作会议原始记录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及绥德分庭各类珍贵史料。目前,这个基地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全市法院重要的红色司法理念教育基地,同时在绥德县人民法院四十铺人民法庭建成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历史陈列馆,引导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我们还认真开展“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课题研究,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等刊发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受邀加入“红色司法文化传承发展协作联盟”,联合中国法律史学会等单位在榆林举办“红色法律文化与新时代人民司法创新”全国性论坛,邀请40余名国内知名高校教授学者,共话红色法治基因传承,推动丰富和发展实践内涵。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第六巡回法庭在辖区绥德县、子洲县人民法院分别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围绕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系列党建共建活动。

梁相斌:在深化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榆林法院在做深做实“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中,主要聚焦哪些领域?

常宝堂:司法为民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婚姻家庭事关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就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力促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未成年人成长问题全社会关心,我们就聚力打造“法润榆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劳动争议易发频发,我们就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民营经济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就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农民收入问题需要激发要素活力,我们就强化地理标志产权司法保护,守护乡土金色名片。执行工作事关群众胜诉权益实现,我们就构建“1365”执行工作模式,推广“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5年4月16日,府谷县人民法院黄甫人民法庭办案人员对一起涉农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

梁相斌:您刚才提到的家事审判改革是如何推进的?

常宝堂:一是加强家事审判机制建设。从审判组织方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各基层法院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化团队,选派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的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从制度方面,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建立反家暴联动中心。2024年以来,我们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92件,对施暴者形成法律震慑和约束。另外,我们还通过制发《离婚证明书》,完善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案后回访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是提升家事法官专业水平。我们加强家事法官对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鼓励家事法官干警学习心理学、婚姻家庭咨询等专业知识。多名法官干警获得心理协会婚姻家庭咨询师认证。同时,我们还将家事审判理念由传统的侧重保护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转向充分考虑家庭成员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从而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差异化保护和家庭关系的修复。此外,我们还不断强化家事法官“调解优先”的理念,注重做好离婚等重点案件调解。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离婚纠纷案件调撤率达53.77%。

三是推进家事纠纷综合治理。我们建立了家事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妇联调解室实现全市12个县市区全覆盖,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家事矛盾风险排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出《家庭婚恋纠纷线索移送表》《家庭婚恋纠纷提示函》,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另外,我们还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事审判,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妥善化解了“同居”老人居住权案、高价彩礼返还案等典型案件。

梁相斌:听说咱们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很有特色,工作经验被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简报》刊载,请您介绍一下?

常宝堂:近年来,榆林法院以法院、学校、社会、家庭“四大阵地”建设为抓手,打造了“法润榆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一是以“法院阵地”建设为基础。我们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4年以来,榆林法院审结相关案件219件,对失德犯罪教职工执行最严格的从业“禁止令”。为了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我们制定了《榆林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指引》,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另外,我们还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与榆林市妇女联合会、榆林市心理学研究会协调联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针对子女的抚养权,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子女意见。

二是以“学校阵地”建设为依托。榆林法院联合市教育局印发《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实施意见》。2024年以来,选任88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兼任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开展普法授课90余次,普及人数2万余名。我们探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与市县区学校联手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个,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拍摄《开学法治第一课》,组织观摩庭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模拟法庭活动,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

三是以“家庭阵地”建设为保障。我们联合榆林市妇女联合会、榆林市民政局设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引》,发出60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切实纠正监护人失责行为,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四是以“社会阵地”建设为纽带。我们联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市公安局、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民政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榆林市委员会、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榆林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共建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使命。与榆林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提升基层儿童督导员业务能力。与榆林市妇女联合会开展主题家庭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形成了法院指导、志愿者提供服务、家长配合监管的“三位一体”联合帮教模式,切实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梁相斌:据我了解,榆林法院受理的民生案件中,劳动争议相关案件也较受社会关注。在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效果怎么样?有没有比较典型的案例?

常宝堂:榆林是全国、全省重要的能源大市、经济大市,具有企业聚集、就业人口密集的城市特点,劳动争议纠纷易发频发。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504件,追讨劳动报酬9172.70万元。

近年来,随着新业态的兴起和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劳动者数量增加,如外卖员、快递员等,临时性、短期性用工居多。这些劳动者虽然享受着灵活就业的便利,但也存在着劳动关系模糊、权益保障不明确等问题。

我们有一起案件,是榆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外卖员之间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这家公司主张由于配送工具由外卖员自行购买、送餐时间由其自主决定,且公司不对其进行考核,故双方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未形成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因此不构成劳动关系。我们审理后认为,外卖员向公司提供劳动,通过微信群等接受公司管理,且其提供的劳动系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故双方之间应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因此得到妥善化解,外卖员“工伤赔付难”等问题也得以解决。

梁相斌:民营企业在收入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榆林法院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

常宝堂:我们始终把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在办理涉企民营案件时,采用非诉解纷机制,慎用查封扣押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健全了司法保障机制。例如,制定了全省首份司法保障能源安全意见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多份实施意见和优化营商环境的23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如靖边县人民法院在工业园区设立“法润商和”调解中心,促成 54%的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例如,成立了秦创原(榆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联合榆林市科技局等9家单位发布《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联合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在审理“五粮液”商标侵权案时,我们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两名被告分别承担五倍和三倍赔偿责任。有效震慑了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此外,我们还注重市场主体救治。推动破产审判理念从重“破产清算”向重“企业挽救”转变,促进生产要素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重焕新生。近年来,重整盘活房地产烂尾项目3个;在某能源企业重整案中,释放生产要素土地20000平方米、厂房2000余平方米;在某天然气公司案中,通过协调解决供气许可续期问题,帮助企业实现经营重生;在一起涉企连环租赁纠纷案件的判决执行过程中,通过巧妙“剥离中间违约者”,保障末端100余家小微商户稳定经营。

梁相斌:除了审判方面的措施,你们还采取了哪些措施,以更好预防企业法律风险?

常宝堂:我们推动司法服务从“事后救济”向“前端防控”转变,主要做法是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服务并行。在线上,通过“两微一端”定期编发重大法治新闻及借贷、担保、融资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提升企业防范风险的意识。在线下,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干警定期上门“把脉问诊”,结合审判实践向企业进行释法说理,减少和预防类似案件在辖区内发生。结合辖区企业常见高发的法律问题,编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梳理融资担保、股权代持等12类高频风险点,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梁相斌: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是促推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咱们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常宝堂:例如,在诉讼服务窗口增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互联网+审判”,大力推广“云上法庭”等线上诉讼新模式,积极运用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在线查控等线上审判执行方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再如,推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定分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小额诉讼履职免责清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又如,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出台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和司法鉴定机构监督管理手册,对全市法院司法鉴定费进行专项监管,促进司法鉴定降费提效。

2025年9月18日,靖边县人民法院东坑人民法庭干警在办理一起涉农合同纠纷案件时,现场查验萝卜质量

梁相斌:榆林的红枣、小米等特色农产品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榆林法院在守护“乡土金色名片”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常宝堂:榆林市聚焦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佳县红枣,横山羊肉,府谷海红果,定边靖边马铃薯,横山大明绿豆,榆林豆腐等18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成果来之不易。为此,我们坚持将国家地理标志侵权案件纳入重点管理,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建立了“三快三严”机制——快立、快审、快执,严惩恶意侵权、严控生产源头、严格赔偿标准——打响“乡土金色名片”保卫战。

一方面,我们抓紧前端预防。例如,联合市场监管局设立了“农产品品牌服务站”,为200余家农村经济合作社提供商标注册指导,增强农村经济组织权利保护意识,从源头发力保护农产品品牌。另一方面,我们抓实后端打击。例如,佳县人民法院、清涧县人民法院等优质红枣产地成立的“红枣产业司法保护工作室”,在有力保护本地特色产业的同时,也推动其借助电商渠道打开全国市场,实现了产业升级。

梁相斌: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榆林法院在攻坚执行难题、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上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

常宝堂:一是创新执行模式。我们持续深化推进执行“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了“1365”执行权运行新模式。这个模式具体包括依托一个指挥中心,统筹调度执行资源;借助信息化办案、执行管理、执行辅助监管三个执行系统,开启智慧执行模式;用好执行保全、执行联动、财产处置、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执行协同六项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威慑力;规范“执行长包抓基层”、执行全流程监管、执行单独考核、“两终”案件管理、“一案双查”五项制度,刚性管理执行工作。通过这一新模式,我们有效应对了执行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有力推动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二是凝聚执行合力。我们扎实开展“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省级试点工作,报请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实施办法,明确35家成员单位协助执行任务。我们与银行、不动产、税务、公积金等协助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对执行领域8类案件100余个流程节点、20余类财产信息在线归集、系统分析。另外,我们还牵头举办黄河“几字弯”5省区11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协作首次联席会议,探索破解异地执行难问题。

三是强化执行力度。2024年以来,我们共执结案件9.6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51.32亿元。我们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建打击拒执犯罪联动协作机制,全市法院判处公诉拒执案件19件,居全省第1位。我们用好异地交叉执行机制,1起交叉执行追责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我们部署开展“驼城春雨”、冬季欠“薪”清理、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3.44万件13.99亿元,实现办好小案子、保障大民生。

四是善意文明执行。我们依法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为61个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在办理七只羊服饰公司执行案件时,协调给予6个月腾交厂房宽限期,帮助寻找新的生产厂房,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确有商业活动需求的企业,我们临时对其解除“限高”措施。2025年,我们为府谷县涉“连环贷”案件的264名被执行人单次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保障其正常参与商业活动,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企业生产经营争取更多外部支持。

吴堡县人民法院干警在黄河二碛对一起已宣判的非法采砂案件进行判后回访、检查监督、持续跟进,引导企业树牢法治思维,依法、绿色经营

梁相斌:还有什么创新做法?

常宝堂:我们建成了全省首批“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中心,通过资源整合、优化流程,将执行服务事项整合到一个大厅办理。这个大厅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执行立案、材料收转、案款监管、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网拍辅助、律师志愿服务等执行服务,最大限度破解群众执行环节“找人问事多头跑”等问题。通过这一模式,我们推动执行服务从单一服务向全流程服务、从分散粗放向系统集约、从传统服务向智慧服务转变,切实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梁相斌:刚才你提到这个执行事务服务中心,说它是“一站式”,这“一站式”到底怎么个“一站式”法?老百姓进去能办成什么事?

常宝堂:这个“一站式”,核心就是四件事:

第一,案子进来有人管。我们把执行立案的“最后一公里”打通了。以前申请执行,还得来回跑着开生效证明,现在不用了。只要案子一立,当天就能明确承办法官是谁,网上查控措施也能同步启动——钱在银行卡里,在微信、支付宝里,立刻就冻上了,实现“立案即查、查控即动”。

第二,财产线索有人盯。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终本案件”——就是暂时查不到财产、先告一段落的案子。我们在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专门设了“恢复执行窗口”和“终本管理窗口”。申请执行人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车辆或到期工程款等财产线索,可随时前来反映,窗口将第一时间登记、核查,确保不错过恢复执行的“黄金时间”。

第三,信访诉求有人应。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区和信访窗口。老百姓来了,有意见、有委屈、有不明白的,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就登记在案,保证提交的材料不积压、不遗漏,件件有回音。

第四,程序到哪步有人说。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头疼的——案子立了,到底分给谁了?法官电话是多少?查了多少钱?房子拍了没有?申请执行人到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往窗口一站,所有这些问题,当场就能查到。节点进展清清楚楚,执行到了哪一步,下一步该干什么,一目了然。

梁相斌:听起来是个大工程。现在榆林搞得怎么样了?

常宝堂:我们榆阳、神木、定边这几个案子多的法院,已经建得比较成型了。

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就是一个“一站式办事大厅”,好几个专属窗口排开,专人坐在那儿接待。老百姓进来,哪怕从来没打过官司、不懂执行是啥,也不用怕,有人讲解怎么走流程。

墙上贴着办事流程、必备材料清单,老百姓看了就能一清二楚。边上还放着各种法律宣传材料、执行风险告知书,甚至连辖区各家银行的联行号都打印好了。

更贴心的是,电脑备着,常用法律文书模板备着,打印机、饮水机、医药箱、爱心雨伞,一应俱全。老百姓来了,渴了有水喝,下雨有伞借,材料缺了当场能打印补齐。

我们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到,榆林法院在积极努力改进执行工作,让当事人在每一次接待、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梁相斌:除了前面聊到的那些具体案件领域,咱们还有哪些实招,能让老百姓感觉法院更亲、打官司更顺心?

常宝堂: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哪个类型的案子突然多了,哪个领域的纠纷老是重复发生,我们及时分析,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提醒他们堵漏洞、强监管。案子还没成堆的时候就先介入,老百姓的烦心事也就少一些。

第二,把能调解的人都请进来。光靠法院自己调解不过来,我们就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搭上线,全市现在有65家调解组织、680多名调解员跟法院对接。去年一年,光通过调解平台就办理了3.57万件案子,比前年多了12.56%,最后调成了2.95万件,成功率涨了31%以上。人多力量大,很多纠纷没进法庭就解决了。

第三,让老百姓进法院不白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讲到——“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我们就盯着这句话,要求法官办案子得把理说透、把气捋顺,尽量一个程序就把事儿彻底了了,不能让群众反复折腾。

第四,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基层法庭是我们的前沿阵地,跟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都打通了,现在全市三成的民商事案子在村里就解决了。像“说事堂”“佳理·好商量”“老高调解室”这些地方,都是老百姓抬脚就能到的。碰上农忙或者大伙儿不方便,我们就开“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碰到赡养纠纷这类有教育意义的案子,我们就把巡回法庭开到田埂上、院子里。审一个案子,教育一片乡亲,既省钱省力,又把和气留在了村里。(本文图片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3月上(总第221期) 总编辑访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