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法院发布司法惩戒典型案例:三起诉讼中虚假陈述行为被罚款

海口美兰法院发布司法惩戒典型案例:三起诉讼中虚假陈述行为被罚款

虚假陈述行为在诉讼活动中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诉讼秩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严厉打击虚假陈述行为,是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的重要保障。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司法惩戒诉讼中虚假陈述行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公众。

案例一:混淆事实,虚假陈述受罚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廖某、连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廖某在庭审中称,2022年8月后案涉工程仍由连某某承包,其受雇于连某某。经追加当事人后审理查明,案涉工程已于2022年5月由连某某转包他人,廖某受雇于转包人。廖某虚假陈述案件基本事实,企图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本院决定对廖某罚款5000元。

案例二:陈述矛盾,妨碍查事实受罚

张某一起诉张某二,张某二起诉张某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中,张某二在两个案件庭审中,就台风“魔羯”登陆海口时其是否实际居住在租赁房屋,作出截然相反的陈述。经审查两案庭审情况查明,张某二虚假陈述基本事实,意图推卸其对租住房屋的管理责任,本院决定对张某二罚款5000元。

案例三:虚构事实,协助逃避责任受罚

原告林某某、严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李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吴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用登记在自己名下手机号注册的两个微信号分别以自己名义、以被告李某某名义与原告沟通借款、还款、收账等事宜。经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后查明,以被告李某某身份与原告聊天的微信号并非吴某某使用。吴某某虚假陈述基本事实,试图帮助同案被告李某某逃避民事责任,本院决定对吴某某罚款10000元。

法官提醒,诚实信用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证据,是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案件得以公正高效审理的前提。所有诉讼参与人必须恪守诚信,如实陈述,依法举证。任何企图通过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手段干扰诉讼、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权威不容侵犯,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