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为护航辖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切实维护正常施工秩序与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四川省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有力捍卫了法律权威,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2026年3月12日11时许,张某以个人诉求未得到解决为由,擅自闯入新桥化工园区某重点项目施工现场,采取恶意阻拦方式阻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全面停工,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事发后,属地街道办事处及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张某进行耐心劝导,细致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其通过信访、诉讼等合法合规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但张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意继续实施阻拦施工行为。

接警后,新桥派出所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处置,当场对张某开展普法教育与严肃警告,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要求立即停止阻挠行为。然而张某无视法律告诫、不听民警劝阻,仍持续阻碍施工,致使项目施工秩序严重混乱,对重点项目推进造成不良影响。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恢复施工秩序,民警依法对张某实施强制传唤。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公民依法享有反映个人诉求的合法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得妨碍社会管理、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任何以无理取闹、恶意阻拦、寻衅滋扰等非法手段表达诉求、扰乱施工秩序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作者:蔡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