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南关法院携手吉林大学法学院走进九十八中开展法治教育

吉林长春南关法院携手吉林大学法学院走进九十八中开展法治教育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法官商淼以长春市第九十八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携手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法治辅导员富华冉共同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新学期第一节法治宣传课。

本次课程以“拒绝学生欺凌,法不向不法让步”为主题。

课堂上,商淼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贴近校园生活的语言,系统讲解学生欺凌的法律定义、常见类型、现实危害与法律后果。她详细拆解肢体欺凌、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网络造谣、财物侵占等多种校园欺凌形式,明确告知同学们哪些行为属于欺凌、哪些话语会构成伤害、哪些旁观纵容会加剧危害,让大家清晰认清边界与红线。同时,商淼重点讲解反对学生欺凌的具体方法,细致教导同学们遭遇欺凌时如何第一时间保护自己、如何正确向老师、家长、法院等寻求帮助,引导大家树立“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的正确观念,鼓励同学们勇敢对学生欺凌说“不”,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让法治知识更加入脑入心,法治辅导员富华冉与同学们展开精彩互动交流,通过现场提问、情景模拟、案例讨论、心得分享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发言,围绕“遇到欺凌怎么办”“如何帮助受欺负的同学”“怎样远离网络暴力”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进一步巩固法治知识,深刻理解拒绝校园欺凌的重要意义,真正实现从“听法治”到“懂法治、用法治”的转变。

本次普法宣传课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法治观,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宣传课是南关法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作后的首次联合实践活动,实现了司法专业力量与高校法学资源的优势互补,为常态化、专业化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搭建了全新平台。

下一步,南关区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载体,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扎根学生心中,用司法温情与专业力量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