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渑池法院干警为当事人送去的“小温暖”

河南省渑池法院干警为当事人送去的“小温暖”

“真没想到,为了这600块钱,你们还专门跑一趟!”3月16日,在河南省渑池县一位申请执行人家中,张某的丈夫紧紧握着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这感人的一幕,源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最后一公里”执行。

时间回到2024年8月26日。在渑池县果园乡某村,孙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黄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乘坐人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1877.81元,并赔偿孙某车辆损失、施救费1000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但被告黄某需负担的600元诉讼费却迟迟未付。张某、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渑池法院快执二团干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黄某。经电话督促,黄某的儿子主动将600元案款送到了法院。

执行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孙某沟通中得知,其家住得偏远,来回一趟法院既费时又费力。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快执二团决定:送款上门!

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当执行干警将600元现金交到张某手中时,这位因事故受伤的当事人眼眶湿润了。干警们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坐下来,关切地询问她的身体恢复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鼓励她安心养病、乐观生活。

600元,在众多执行案件中或许只是个“小数字”,但对于当事人张某而言,这是判决书上白纸黑字的权益,更是司法温暖的真实触感。

渑池法院干警的这趟“上门路”,走的不仅是乡间的距离,更是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代文官 焦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