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朝阳法院“明法移动课堂”走进“这有山”

吉林长春朝阳法院“明法移动课堂”走进“这有山”

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红红带队,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速裁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桂林人民法庭、湖西人民法庭的法官干警们共同组成“普法宣传队”,将“明法移动课堂”搬到“这有山”商场,把法律服务送到消费最前沿。

商场内人流如织,往来群众络绎不绝,法律咨询台前很快便聚集了不少前来咨询的市民。“我通过交易平台购买了‘QQ靓号’,并充值数千元,使用两年后被原号主找回导致无法使用,现在商家也联系不上,该如何维权?”“购车以旧换新时享受了4000元补贴,但4S店表示要扣除800元手续费,这样的扣费是否合理?”面对群众提出的一个个具体而实际的消费困扰,来自不同庭室的法官干警们耐心细致地进行“一对一”答疑,结合具体情况释法析理,以“点对点”的方式精准解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官干警们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法律条文,为群众送上实用维权指南。通过将普法从“灌输式”宣讲转变为“互动式”交流,让群众在面对面沟通中能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法官干警们到商场,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发放到商户和群众手中。围绕食品安全、网络购物、预付式消费等当前热点消费问题,法官干警们向过往群众讲解如何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普及消费维权渠道、维权流程、举证要点等内容,送上实用“消费指南”,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与商户面对面沟通交流,引导商户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们在提供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还就群众关心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针对年逾八旬的老人关于财产处置、网络主播提出的与传媒公司解除合同及主张违约金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法官干警们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了专业性、针对性的解答和指引,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精准普法送到基层一线、送到群众身边,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消费市场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的司法动能。